刘浩存人血馒头是什么事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最佳回答: 刘浩存父母因旗下机构错误教导,致使一名女孩半身不遂,被法院判定需赔付金额后,拒不支付,后因法院强制支付才还清金额
2012年10月,一个7岁小女孩名叫婷婷,在刘浩存母亲吕淑娟创办的舞蹈学校学习跳舞并练习“下腰”,却由于舞蹈训练班不正当的教导,变为她一生的噩梦。婷婷在练习下腰时摔倒,出现了腿麻、腰痛的症状。当日,婷婷便前往当地医院就诊,后辗转多家医院救治,被诊断为脊髓损伤、无骨折脊髓脱位损伤,导致下肢瘫痪,终身残疾。
事后,婷婷的父母将吕淑娟夫妇告到法院。法院最终判决吕淑娟夫妇赔偿婷婷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以及营养费等合计106.7万元。并规定赔偿要在两年内完成。这件事本应该在这里结束。然而,刘浩存父母开始了他们的骚操作。他们先是拒不赔偿,一再上诉。
在二审中,他们还私自调取了婷婷的医疗报告,也不知道哪来的手眼通天的能力。接着,吕淑娟还认为自己主观上无过错,客观上亦无过失。声称8次住院期间均为普食,采取的只是营养神经、康复锻炼方面的治疗,没有“加强营养的医嘱“。然后说婷婷未进行手术治疗,所以不应该提供20年的营养费。
“何不食肉糜”果然永不过时。这里的哪一样不用花钱,没有钱怎么进行治疗。吕淑娟的意思是,“你的女儿不过是半身不遂,我为什么要付你营养费?”简直无耻至极。所幸法院维持了原判,驳回了吕淑娟的申请。
然而,吕淑娟夫妇依然拒不赔偿。直到2018年婷婷父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笔钱才被还清,但是这个时候,6年已经过去了。在这段时间里,婷婷是怎么过来的?
婷婷家庭困难,没钱治疗,导致错过了康复治疗的黄金时间,肌肉萎缩、半身不遂,只能终身与轮椅作伴,甚至连大小便都不能自理。靠着每个月400元的社会救济金过活。救助信息上写着,因为学习舞蹈,一个动作导致脊柱受伤造成高位截瘫。
虽然说整个事件都是刘浩存的父母搞出来的,但她作为成年人早就应该明辨是非,但她却忙着从该事件中脱身,一个长文道歉就将自己洗白,然后安然无恙的继续混圈捞金。但只要想到那个被摧毁了人生的女孩,而她,全身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