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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2021年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庄河市纪委监委提醒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弘扬风清气正。重申纪律要求如下:

1.严禁使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高档烟酒茶、土特农产品、海产品等节礼;

2.严禁违规收送购物卡、消费券、代物凭证(蟹卡)或通过邮寄、电子红包等衍生方式收送礼品礼金;

3.严禁违规参加管理服务对象吃请、旅游、娱乐等安排活动或出入私人会所;

4.严禁借节日之机拉票贿选、干扰换届选举;

5.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6.严禁操办生日宴、“烧周年”或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7.严禁使(借)用公务用车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8.严禁值班期间饮酒和脱岗、空岗、漏岗;

9.严禁机关单位搞无公函接待或在餐饮消费中奢侈浪费行为;

10.严禁违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多种形式,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督促其牢记纪律规矩。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顾大局、识大体,以实际行动严格遵守作风纪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市纪委监委将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处理、通报曝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崇廉尚俭的节日气氛。

监督举报电话:0411-89178619

中共庄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

编辑 丨 温晓颖

编审 丨 王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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