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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成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4、关于成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4、关于成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落实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以及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成立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王振文(项目经理)

常务副组长:杨 照(常务副经理)

副组长:刘志亨(项目书记)

王晋云(安全总监)

张桂平(项目总工)

余应其(项目副经理)

李康(项目副经理)

成员: 郭艳丽(商务经理)

陈纪文(工程部长)

李乃平(物资部长)

张 旭 (计划部长)

杨琼琼(办公室主任)

刘向(安质部员)

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质部。

安全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指导、决定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由王晋云(兼)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事务工作的联系和处理。

安全生产办公室的职责是: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条例、法令、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管理。

2. 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作业一线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