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转企改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就是一些事业单位要转变成企业单位 经营性国有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形式: (一)出售改制:具备资产出售条件的单位将评估后的净资产公开出售给内部职工、社会法人或自然人,实行开放式改制,将国有文化事业单位转变为民营公司制、合伙制或个人独资企业。
国有资本一次性退出确有困难的单位,可采取净资产部分出售、折股的办法,建立股权多元化的公司制企业。 (二)兼并重组:按市场化运作原则,通过竞价或双方协商的方式,由兼并方出资收购被兼并方净资产,实行整体式兼并,接受被兼并方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三)撤销脱钩:对于长期停业、职能已转移、经费无来源、社会效益差、市场无需求、出售重组困难的事业单位,可采用先清算债权债务、分流安置人员,后申请注销解体的办法。不能撤销的,原则上财政不予补助,经费自理;具备条件的,逐步与主管部门脱钩。
国有资产处置的指导思想以及基本原则 国有资产处置是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一项十分关键的工作。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关键应按照 “ 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事企分开、管理科学 ” 的要求进行。在进行资产处置时,要规范操作程序,强化审计和资产评估,做好产权界定工作,严格不良资产的申报、核销、移交、处置行为,加强处置过程的监督,只有坚持国有资产处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才能切实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四)经营性国有文化事业单位国有产权转让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经济结构调整原则,产权转让要符合国家和地区产业政策的要求,以真正实现组织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 (2) 等价交换原则。国有产权转让要服从价值规律,实行等价交换。 (3)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原则。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首要任务,在国有产权转让中,国有产权应当实现保值增值要求。 (4) 维护所有者权益原则,在产权转让中应坚持客观性、公平及公正性地进行评估,对国有产权的转让和流通,应该 “ 同价、同权、同利 ” ,避免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