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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模板工程

1.模板工程概述

一般模板通常由3部分组成:模板面、支撑结构(包括水平支承结构,如龙骨、桁架、小梁等,以及垂直支承结构,如立柱、格构柱等)和连接配件(包括穿墙螺栓、模板面联结卡扣、模板面与支承构件以及支承构件之间连接零配件等)。

模板的结构设计,必须能承受作用于模板结构上的所有垂直荷载和水平荷载(包括混凝土的侧压力、振捣和倾倒混凝土产生的侧压力、风力等)。在所有可能产生的荷载中要选择最不利的组合验算模板整体结构和构件及配件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当然首先在模板结构设计上必须保证模板支撑系统形成空间稳定的结构体系。

2.模板分类

模板按其功能分类,常用的模板主要有五大类。(1)定型组合模板。定型组合模板包括定型组合钢模板、钢木定型组合模板、组合铝模板以及定型木模板。目前我国推广应用量较大的是定型组合钢模板。(2)墙体大模板。大模板有钢制大模板、钢木组合大模板以及由大模板组合而成的筒子模等。(3)飞模(台模)。飞模是用于楼盖结构混凝土浇注的整体式工具式模板,具有支拆方便、周转快、文明施工的特点。(4)滑动模板。是整体现浇混凝土结构施工的一项新工艺。广泛应用于工业建筑的烟囱、水塔、筒仓、竖井和民用高层建筑剪力墙、框剪、框架结构施工。(5)一般木模板。其板面采用木板或木胶合板,支承结构采用木龙骨、木立柱,连接件采用螺栓或铁钉。

3.模板工程使用的材料

模板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可以是钢材、木材和铝合金等。下面分别介绍这些材料的规格和性能。

(1)钢材 采用平炉或氧气转炉3号钢(沸腾钢或镇静钢)16Mn钢、16Mnq钢。

(2)木材 木材的树种可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选用,材质不宜低于Ⅲ等材。有腐朽、折裂、枯节等疵病的木材不得使用。木材选材时,应根据模板构件受力种类。

(3)铝合金材 建筑模板结构若采用铝合金材时,应采用纯铝加入锰、镁等合金元素后的铝合金型。

(4)面板材料 面板除采用钢、木外,可采用胶合板、复合纤维板、塑料板、玻璃钢板等。其中胶合板应符合《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ZBB70006—1988)的有关规定。

(I)覆面木胶合板的规格和技术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厚度应采用12~18mm的板材。②其剪切强度应符合下列要求:不浸泡,不蒸煮:1.4~1.8N/mm2;室温水浸泡:1.2~1.8N/mm2;沸水煮24h:1.2~1.8N/mm2;含水率:5%~13%;密度:4.5~8.8kN/m3。

(II)覆面竹胶合板应符合下列规定:表面应平整光滑、具有防水、耐磨、耐酸碱的保护膜,厚度不小于15mm。

(Ⅲ)复合纤维板应符合下列规定:①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变形,厚度应采用12mm及以上板材。②技术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72h吸水率,<5%;72h吸水膨胀率,<4%。

耐酸碱腐蚀性在1%苛性钠中浸泡24h,无软化及腐蚀现象。

耐水汽性能在水蒸气中喷蒸24h,表面无软化及明显膨胀。

4.荷载及变形值的规定

设计模板首先要确定模板应承受的荷载,荷载分为:

(1)荷载标准值 ①恒荷载标准值包括:模板及其支架自重标准值、新浇筑混凝土自重标准值、钢筋自重标准值当采用内部振捣器时,新浇筑的混凝土作用于模板的最大侧压力标准值的确定方法及计算公式。②活荷载标准值:包括施工人员及设备荷载标准值。③风荷载标准值。

(2)荷载设计值 计算模板及支架结构或构件的强度、稳定性和连接的强度时,应采用荷载设计值(荷载标准值乘以荷载分项系数)。计算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变形时,应采用荷载标准值。荷载分项系数:永久荷载为1.2,活荷载为1.4。钢模板及其支架的荷载设计值可乘以系数0.95予以折减。采用冷弯薄壁型钢,其荷载设计值不应折减。

(3)荷载组合 按极限状态设计时,其荷载组合应按两种情况分别选派:①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按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采用。②对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采用标准组合。

模板及其支架荷载效应组合的各项荷载分别按平板和薄壳的模板及支架、梁和拱模板的底板及支架、梁、拱、柱、墙的侧模等分别选取。变形值的规定:当验算模板及其支架的刚度时,其最大变形值不得超过下列容许值:对结构表面外露的模板,为模板构件计算跨度的1/400;对结构表面隐蔽的模板,为模板构件计算跨度的1/250;支架的压缩变形或弹性挠度,为相应的结构计算跨度的l/1000。

5.设计计算

(1)一般规定 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

(I)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应能可靠地承受新浇混凝土的自重、侧压力和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及风荷载。②构造应简单,装拆方便,便于钢筋的绑扎、安装和混凝土的浇筑、养护等要求。

(II)模板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根据混凝土的施工工艺和季节性施工措施,确定其构造和所承受的荷载;②绘制配板设计图、支撑设计布置图、细部构造和异型模板大样图;③按模板承受荷载的最不利组合对模板进行验算;④制定模板安装及拆除的程序和方法;⑤编制模板及配件的规格、数量汇总表和周转使用计划;⑥编制模板施工安全、防火技术措施及设计、施工说明书。

(2)钢模板及其支撑的设计 钢模板及其支撑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Jl7)的规定,其截面塑性发展系数取1.0。组合钢模板、大模板、滑升模板等的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大模板多层住宅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和《液压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的相应规定。

(3)木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J 5)的规定,其中受压立杆除满足计算需要外,且其梢径不得小于60mm。

(4)模板结构构件的长细比规定 ①受压构件长细比:支架立柱及桁架不应大于150;拉条、缀条、斜撑等联系构件不应大于200;②受拉构件长细比:钢杆件不应大于350,木杆件不应大于250。

(5)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等作支架立柱规定

①连接扣件和钢管立杆底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l5831)的规定;②采用四柱形,并于四面两横杆间设有斜缀条时,可按格构式柱计算,否则应按单立杆计算,其荷载应直接作用于四角立杆的轴线上;③支架立柱为群柱架时,高宽比不应大于5,否则应架设抛撑或缆风绳,保证该方向的稳定。[page]

(6)用门式钢管脚手架作支架立柱规定 ①几种门架混合使用时,必须取支承力最小的门架作为设计依据;②荷载宜直接作用在门架两边立杆的轴线上,必要时可设横梁将荷载传于两立杆顶端,且应按单种门架进行承力计算。

(7)支承楞梁计算 次楞一般为两跨以上连续楞梁,当跨度不等时,应按不等跨连续楞梁或悬臂楞梁设计;主楞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连续梁、简支梁或悬臂梁设计;同时主次楞梁均应进行最不利抗弯强度与挠度验算。

(8)柱箍 柱箍用于直接支承和夹紧柱模板,应用扁钢、角钢、槽钢和木楞制成,其受力状态为拉弯杆件,按拉弯杆件计算。

6.模板的安装

(1)模板安装的规定

a.对模板施工队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队应是具有资质的队。

b.挑选合格的模板和配件。

c.模板安装应按设计与施工说明书循序拼装。

d.竖向模板和支架支承部分安装在基土上时,应加设垫板,如用钢管垫板上应加底座。垫板应有足够强度和支承面积,且应中心承载。基土应坚实,并有排水措施。

e.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有效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

f.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当跨度大于4m时,模板应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全跨长度的l/1000—3/1000。

g.安装上层模板及其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支撑;上层支架立柱应对准下层支架立柱,并于立柱底铺设垫板;当采用悬臂吊模板、桁架支模方法时,其支撑结构的承载能力和刚度必须符合要求。

h.当层间高度大于5m时,宜选用桁架支模或多层支架支模。

i.模板安装作业高度超过2.0m时,必须搭设脚手架或平台。

j.模板安装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随装随运,严禁抛掷。且不得将模板支搭在门窗框上,也不得将脚手板支搭在模板上,并严禁将模板与井字架脚手架或操作平台连成一体。

k.五级风及其以上应停止一切吊运作业。

l.拼装高度为2m以上的竖向模板,不得站在下层模板上拼装上层模板。安装过程中应设置足够的临时固定设施。

m.当支撑成一定角度倾斜,或其支撑的表面倾斜时,应采取可靠措施确保支点稳定,支撑底脚必须有防滑移的措施。

n.除设计图另有规定者外,所有垂直支架柱应保证其垂直。其垂直允许偏差,当层高不大于5m时为6mm,当层高大于5m时为8mm。

o.已安装好的模板上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设计值。已承受荷载的支架和附件,不得随意拆除或移动。

(2)单立柱做支撑要求 ①木立柱宜选用整料,当不能满足要求时,立柱的接头不宜超过两个,并应采用对接夹板接头方式。②立柱支撑群(或称满堂架)应沿纵、横向设水平拉杆,其间距按设计规定;立杆上、下两端20cm处设纵、横向扫地杆;架体外侧每隔6m设置一道剪刀撑,并沿竖向连续设置,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应为45°~60°。③单立柱支撑的所有底座板或支撑顶端都应与底座和顶部模板紧密接触,支撑头不得承受偏心荷载。④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作立柱支撑时,立杆接长必须采用对接,主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m,纵横杆步距不应大于1.2m。⑤门式钢管脚手架(简称门架)作支撑时,跨距和间距宜小于1.2m;支撑架底部垫木上应设固定底座或可调底座。

(3)柱模板安装要求 ①现场拼装柱模时,应设临时支撑固定,斜撑与地面的倾角宜为60°,严禁将大片模板系于柱子钢筋上。②若为整体组合柱模,吊装时应采用卡环和柱模连接。③当高度超过4m时,将群体或成列同时支模,并连成一体,形成整体框架体系。

7.模板拆除 拆模时,下方不能有人,拆模区应设警戒线,以防有人误人被砸伤。拆模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拆模申请要求。拆模之前必须有拆模申请,并根据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记录达到规定时,技术负责人方可批准拆模。

(2)拆模顺序和方法的确定。各类模板拆除的顺序和方法,应根据模板设计的规定进行。如果模板设计无规定时,可按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顺序进行。先拆非承重的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架的顺序进行拆除。

(3)拆模时混凝土强度。拆模时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不承重的侧模板,包括梁、柱、墙的侧模板,只要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即可拆除。一般墙体大模板在常温条件下,混凝土强度达到1N/mm2即可拆除。②承重模板,包括梁、板等水平结构构件的底模,应根据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强度达到规定,方可拆除。③在拆模过程中,如发现实际结构混凝土强度并未达到要求,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暂停拆模,经妥当处理,实际强度达到要求后,方可继续拆除。④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混凝土结构,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值后,才允许承受全部设计的使用荷载。

(4)现浇楼盖及框架结构拆模 一般现浇楼盖及框架结构的拆模顺序如下:拆柱模斜撑与柱箍——拆柱侧模——拆楼板底模——拆梁侧模——拆梁底模。

楼板小钢模的拆除,应设置供拆模人员站立的平台或架子,还必须将洞口和临边进行封闭后,才能开始工作,拆除时先拆除钩头螺栓和内外钢楞,然后拆下U形卡、L形插销,再用钢钎轻轻撬动钢模板,用木锤或带胶皮垫的铁锤轻击钢模板,把第一块钢模板拆下,然后将钢模逐块拆除。拆下的钢模板不准随意向下抛掷,要向下传递至地面。

(5)现浇柱模板拆除 柱模板拆除顺序如下:拆除斜撑或拉杆(或钢拉条)——自上而下拆除柱箍或横楞——拆除竖楞并由上向下拆除模板连接件、模板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