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历史官职
① 即土官。详“土官”。② 明中期以后对少数民族地区由土官所管辖的地方行政机构之统称。如宣慰使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土府、土州、土县等。
土司,又称土官,元明清所封境内各少数民族首领世袭之官的泛称。详见“土官”条。
土司的解释 1 ∶烤面包片。又称“吐司”2 ∶元、明、清时期于西北、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由当地民族首领充任并世袭的官职
土的字典解释 土 tǔ 地面上的泥沙混合物:土壤
司的字典解释 司 sī 主管,操作:司法
官署名。唐朝宰相“共议国政”之所,即中央政府最高议政决策机构。它直接对皇帝负责,承受皇帝旨意,提供决策,颁发诏令。唐初,为真宰相——三省长官“共议国政”之所,非三省长官不得入。随后,以他官加“参知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