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主要特征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家庭农场的特征:
1、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
相对于专业大户、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最鲜明的特征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核算单位。
2、以农为主业
家庭农场以提供商品性农产品为目的开展专业化生产,这使其区别于自给自足、小而全的农户和从事非农产业为主的兼业农户。家庭农场的专业化生产程度和农产品商品率较高,主要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生产,实行一业为主或种养结合的农业生产模式,满足市场需求、获得市场认可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3、以适度规模经营为基础
家庭农场的种植或养殖经营必须达到一定规模,这是区别于传统小农户的重要标志。结合我国农业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家庭农场经营的规模并非越大越好。其适度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经营规模应与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相匹配,确保既充分发挥全体成员的潜力,又避免因雇工过多而降低劳动效率;二是要与能取得相对体面的收入相匹配,即家庭农场人均收入达到甚至超过当地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
从其概念来看,家庭农场大致有四个主要特征:
一是适度规模经营。这是我国家庭农场的典型特征。一方面,我国人多地少,还有大量农村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这决定了我国家庭农场的规模不可能太大。另一方面,家庭农场的规模超过一定程度,尽管劳动生产率会继续提高,但土地产出率将出现下降。因此适度规模经营将是我国家庭农场区别于发达国家大农场的一个重要特征。
二是长期专业化从事农业生产,且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这是家庭农场与传统小规模农户最本质区别。家庭农场通过扩大经营规模,能够实现农户的充分就业,为其提供不低于农村平均收入水平的收入,使其能够专业化从事农业生产。
三是家庭农场集约化、商品化水平相对较高。这是家庭农场的目标性特征。家庭农场的收入主要依赖于农业生产,其对增加农业生产投入、采用新品种、新技术有较高的积极性,资源要素利用的集约化水平将明显提升,土地产出率提高,商品化水平必将大幅度提高。
四是主要利用农户自身的劳动力。家庭农场没有长期雇工或者长期雇工数量少于家庭劳动力数量,在农忙季节可以有少量的季节性雇工。如果农场规模过大,雇佣大量工人,就会出现劳动监督问题,丧失了家庭经营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