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情侣领结婚证时,为何会遭到民政局拒绝?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按理说两个人到了法定年龄,如果互相同意结婚,那么民政局就应该给双方办理结婚证,但是陕西一对残疾人小情侣在领取结婚证时,却被民政局直接拒绝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当地工作人员给出了这样的回答,工作人员表示两个人都有智力上的残疾,都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且女方也没有办法表明自己有结婚医院,在有关条文之下,对于女方无法表达自愿结婚意愿的两个人,民政局不能够办理结婚证。
虽然民政局工作人员有理有据,但是还是让两个孩子家人非常无奈,虽然两个人身体上都存在一定缺陷,但是都只是后天形成而已,而非先天性,而且两个人已经做过了婚前一系列体检,婚后生活也不会受到任何影响,而且两方家长对于两个孩子的事情都十分赞同,所以便再次去到了民政局,跟工作人员说明了情况,但是没有想到再次被拒绝。
更让人担忧的是,目前女孩子已经怀有身孕四个月了,如果不能够办理结婚证,那么以后这个孩子将不能办理户口,也将会是一个大问题。虽然工作人员秉公执法,但是还是有很多人觉得工作人员这么做并没有尽到相应的责任。虽然女方不能亲口说出愿意结婚几个字,但是工作人员完全可以通过了解两个人生活状态和家庭去了解女方到底愿不愿意结婚,其次有很多条文在《婚姻法》中已经被取消了,而且两个人完全有生活能力,工作人员拒不办理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只希望这两个孩子可以尽快将结婚证办理下来,也希望这件事能够引起重视,不要因为那么一点小原因就导致后面出现更多问题,毕竟肚子里还有一个小生命。
婚姻登记条例明文规定无法登记,不管残疾是先天还是后天造成,女方没有表达其自愿结婚意愿,这根据婚姻法和民政厅的文件都无法为其办理结婚证。
因为双方都属于智力残障,而女子无法自主表达自己自愿结婚的意愿的话,民政局为了防止女子被胁迫结婚之类的,是不可以给他们办理结婚手续的。
因为不符合结婚规定。说实话不是对残疾人有偏见,正常家庭为了生存都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孩子的成长教育也是一笔大开支。何况是夫妻都有残疾的人,可以在一起生活,但没必要生孩子。
因为女方没有表达出想要结婚的意愿,所以民政局拒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