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欲取之,必先予之; 有所失,才有所得; 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是谁说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出自老子的《道德经》第三十六章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 将欲弱之,必固强之; 将欲废之,必固兴之; 将欲取之,必固与之。 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 鱼不可脱于渊,邦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解释】 (1)微明:即与含而不露的“袭明”相类似的“光而不耀”(五十八章)的明,义指不引人注意或令人难以察知的明道境地。 (2)柔弱胜刚强:柔,灵敏机动的因应弹性;弱,善下之的低姿态;刚,缺乏弹性;强,骄矜强横。柔弱胜刚强即灵动因应的低姿态可以战胜缺乏灵动弹性的强横者之义。 本章上半部所例示的从反面蓄势以求得正面目标的够取的“取与之术”是一种荡秋千式的局势推动术。 这种局势推动术凭籍两翼展开,互为凭依的灵动,因顺所
《老子》第三十六章 【原文】(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riwUy 将欲弱之,必固强之;8,=~ 将欲废之,必固兴之;!AF4g 将欲取之,必固与之。X 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LJ[E]E 鱼不可脱于渊,邦之利器不可以示人。u0W{ 【解释】M7oZG (1)微明:即与含而不露的“袭明”相类似的“光而不耀”(五十八章)的明,义指不引人注意或令人难以察知的明道境地。X"s; (2)柔弱胜刚强:柔,灵敏机动的因应弹性;弱,善下之的低姿态;刚,缺乏弹性;强,骄矜强横。柔弱胜刚强即灵动因应的低姿态可以战胜缺乏灵动弹性的强横者之义。,aK 本章上半部所例示的从反面蓄势以求得正面目标的够取的“取与之术”是一
老子《道德经》第36章:“将欲去之,必固举之;将欲夺之,必固予之。将欲灭之,必先学之。”主要意思是:想要夺取它,必须暂时给予它。 这句话流传至今,已经变成了“将欲取之 必先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