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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花为什么4枪击毙在广州凶犯?

女警花为什么4枪击毙在广州凶犯?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女警花为什么4枪击毙在广州凶犯?

早几年的新闻报导,看过。当女警花受命化妆平民递一支矿泉水给凶犯,与凶犯交谈,麻痺凶犯,揪准时机,瞬间拔枪击发,一枪射中凶手。凶手倒地,刀具掉开,人质趁机逃离凶犯控制,跑出门外,安全大吉。后,女警步进凶手身旁,补射几枪,打空弹夹,致凶手死亡。

当年有人质疑女警,既然人质已获解救,凶犯而失去抵抗,为什么还要再补枪取其性命?何不擒获后由法院查明原因审判量刑?女警回答是领导命令,一枪毙命,因见凶犯未死,故以补枪。假如她不是警察,按正当防卫的要义判断审理,当对方已失去还手的能力倒地后再补射几枪,致对方死亡,肯定是故意伤害!这也是当年笔者的个人看法,还请诸君发表评论,对事不对人,女警事后补枪有错么?

事情发生在几年前的广州,这个视频看过好几次。

当时,嫌疑犯持刀绑架一个女孩躲在自助式银行(就几台柜员机,十几个平方的小空间)门口,狙击手无用武之地。当时情况非常危险了,绑匪已刺了小女孩几刀,该女警(听说是特警)临危受命、做中年妇女打扮,谎称给绑匪送可乐来到最近处。乘绑匪取水之机,拔枪、走近几步开了第一枪,此枪应为致命的,但女孩仍在绑匪身边、未脱离险境,因此女警继续开枪直至击毙绑匪。

从当时情况来看,女警连续开枪是合情合理的。

一、女警不是狙击手、使用的也不是狙击枪弹。狙击手一枪致命是可以理解的,但女警用的是64警用手枪,突然拔枪、没有时间瞄准、随机射击、手枪弹杀伤力远不如狙击步枪弹,谁敢保证一枪致命?谁敢保证受伤的绑匪没有乘乱伤害人质的机会和可能?

二、全世界的警察面对绑匪时的作战任务是一致的:保证人质安全。特别是在开枪之后,人质的安全是最高级任务,而绑匪的生命?为了保证人质安全,绑匪死了最好。

三、当时女警孤身一人,同僚离她较远、来不及支援。如果不彻底击毙绑匪,不说人质,她本人也存在一定危险。这点很重要!

想看视频的条友请私信。本人微信里有但不知怎么转头条,也无链接。

非常讨厌这种为犯罪分子出头争取所谓人权的家伙,有时间干点有意义的事情好吗?或许只有当这些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用枪顶住你的头的时候,你才会意识到你的所谓慈悲和人权是多么无聊…

当年广州电视台播过,女警是第一次向人开枪。当时歹徒很激动,而且扎伤了人质,并提出要警方提供枪支,事件不可能和平解决!便衣女警借送可乐机会,歹徒露出了胸口,开第一枪时人质和歹徒一起倒地,歹徒还在垂死挣扎,女警上去补了叁枪,整个开枪过程也就两叁秒钟,干净利落,比好莱坞大片都经典!事后,记者采访,女警说枪里有六发子弹,还留了两颗,换美国警察肯定一颗都不留。对比一下香港游客在菲律宾被劫时,菲律宾警察的表现,你就知道那名女警的表现有多么优秀!

如果有多击毙几次罪犯的经验,熟手就不会多放几枪了,对于经验丰富的杀手来说,肯定是一枪毙命!女警是第一次执行击毙罪犯的任务,巨大的心里压力和紧张,一切以人质安全为主,没考虑那么多很正常,换个喷子第一次向人开枪,也许枪都拿不稳!向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女警致敬!

已是旧闻,几年前的事啦。怎么总是讨论开了几枪,结果是制服了劫匪解救了人质就可以。你又不在现场,又不是执法者,吃瓜群众洗洗睡吧

没有说补几枪打空弹夹那一说。就两枪。因为枪里只有两发子弹。当时就间隔半秒。哪有刀落地人质脱离还打空弹夹。女警很优秀,别闪动矛盾

能一枪谁会多打几枪呢?问题的关键女警用的是警用手机那杀伤力一枪不足以停止犯罪嫌疑人最后的反抗,所以要尽可能在短时间内把枪里的子弹打完才是最有效的停止犯罪嫌疑人伤害人质。

如果她只开一枪,没打中要害,匪徒受伤倒地后反扑夺走了枪,杀死了几个警察或平民后,小编,你有能为承担这后果吗?对匪徒仁慈就是对好的平民百姓残忍,劝说这么长时间不肯接受劝阻,继续实行犯罪动机,伤害人质,直接击毙,没有什么开多少枪的说法。

这种情况应该配二把枪,打完一个枪的弹夹子弹后,再打完另一支枪的子弹!原因很简单:减少防止罪犯反抗,减少罪犯痛苦!

她用的是六四式手枪?,杀伤力比较小,所以,她自己开枪时也知道一枪打不死,因此她连开四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