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省卫生计生委信息中心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公告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合成成绩从顺利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省卫生计生委信息中心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单位网站和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举报电话,并派专人受理举报等事宜。
五、签约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卫生计生委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专业测试由省卫生计生委信息中心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省卫生计生委信息中心)
监督电话:(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
附件: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信息中心
2017年11月13日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原标题:安徽省卫生计生委信息中心2017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和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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