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最新政策2020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禁止新建与销售小产权房。深圳政府严格审核以农村集体名义申报的住宅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规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从源头上禁止“小产权”项目。
2、合理处置已建成与已售出的小产权房。在今年的两会意见中,深圳处置小产权房的大致思路转化为将其转变为保障性住房-对于已建成与已出售的小产权房,满足申请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家庭,可为其办理保障性住房房产证明。
3、不满足申请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家庭,但收入偏低,且购买小产权房只用来自住,那么就让他们补缴土地出让金、税费等一系列费用,并按商品房为其办理产权证明。
扩展资料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法151号),对于国有建设用地上建造的无证房屋可以处置。
执行法院应就该房屋是否可转化为有证房屋征求行政机关意见,并作为确定无证房屋价值的参考。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应当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应当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
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