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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宁波女子深夜没回复公司微信,被开除的事件?

如何看待宁波女子深夜没回复公司微信,被开除的事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如何看待宁波女子深夜没回复公司微信,被开除的事件?

首先,这件事肯定是用人单位的过错。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同时,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此外,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里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加之,用人单位以未及时汇报工作为辞退理由,本身就很牵强。微信本来就是一个较为开放的社交平台,日常沟通间遗漏信息属于正常情况,微信群本身就不适合作为工作沟通工具,且当时时间较晚,本就不属于上班时间,用10分钟内不回复就辞退这样的理由确实没有信服力。

其实,在日常工作沟通上,要避免回复信息不及时这类问题很简单,只需要找到合适的办公沟通工具,如:中国移动旗下和飞信、钉钉等协同办公软件,笔者对钉钉不熟,这里就讲下和飞信(因为公司用的就是和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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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纯属个人看法,望指正!

职工权益不可随意损害,否则任性老板将承担法律责任!

案件详情:

一年前的7月份,宁波的王小姐入职某家饮品店工作,职务是店长,当初和老板约定的工资报酬模式是底薪+提成+加班费,但是却一直未和王小姐签订劳动合同。

今年6月,王小姐发现自己怀孕了,并将这一喜庆的消息告知了同事,同事们也为她感到高兴。

然而,在今年7月的一天晚上十点半左右,公司的负责人在微信群中发信息要求十分钟之内上报当天的业绩情况,否则就予以辞退。但是当时已晚,且王小姐有孕在身,于是便早早的睡下休息了,未曾见到微信消息。十分钟之后,公司负责人在微信群中发消息称:“王小姐被辞退了!”

当第二天王小姐去上班的时候,公司告知王小姐已经被辞退且公司将不支付其上个月的工资。

后王小姐提出了劳动仲裁,公司很快便前往仲裁委员会和王小姐进行调解,并最终支付了18000元。

本案中,用人单位存在以下过错:

第一,未签订劳动合同。

王小姐入职公司一年多时间,公司都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应该在员工入职之后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的,则应该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工作满一年的,则应该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本案中,王小姐已经在公司工作了一年时间,但是公司却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则应该向王小姐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需注意的是,主张双倍工资的期限应该从工作满两个月起的一年之内主张,否则就丧失了诉讼时效,最终可能不会得到支持。

第二,不支付王小姐上个月的工资。

公司在王小姐第二天去上班时明确告知,将不支付上个月的工资,此举是违法的。即便是公司解除了合同的,也应该及时向员工支付工资,否则员工可以提出仲裁要求公司支付。

第三,以未及时汇报公司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首先,以未及时汇报工作为由解除合同违法。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该符合法律及公司的规定,且该规定一定要向员工进行公示确认,否则该规定对员工不能产生约束力。本案中,王小姐是在工作之外的时间未及时回复信息就被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也不符合公司的相关规定,是违法解除。

其次,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约定,员工在三期之内的,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之中,王小姐并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则公司不能随意的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违法解除,应该承担违法解除合同的责任。

奇葩的国度奇葩的事,古代的老祖宗就有“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之说,大家千万不要以为这位公司的老板很无知不懂法,也千万不要以为这位女子是因为十分钟之内没有给老板回微信才被开除的!

什么事情都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我要告诉大家的是这位老板太精了,可以说是精过了头。问题的根本原因是这位女子怀孕了,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的私人企业老板最怕的就是女员工怀孕请产假了,这也是公开的秘密了。

这个女子是公司的店长,而且工作一向很积极认真负责,老板听说她怀孕之后,肯定心里一直在算计着如何让她主动辞职,没想到她带着怀孕的身体反而比平时工作更加积极了,于是老板就想出了这种愚蠢而卑鄙的手法。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女子是女中汉子巾帼英雄,她将自己的遭遇上诉到市总工会之后,没想到获得了专业律师的法律援助,讨回了公道,获得了18000元的经济补偿!

所以我的观点是,对一些企业公开践踏职工权益的卑鄙行径,必须向这位女汉子学习,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谢邀,这是根据多种情况分析而定的,但是劳动法永远在弱者一边,看身处何职,你如果单位发生重大火警呢?你担得起这责任吗?所以不回,是不理智的,企业等于是自己的家,你是家庭一成员,难道你没有义务把家看好?还有那个企业会录用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