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采证好办理吗?需要什么手续,条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采矿许可证办理的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
需要提交的申办材料有:
1、采矿权申请报告;
2、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3、矿区范围图(以地形地质图或地质图为底图,以拐点坐标标定,并附国家直角坐标,加盖申请人印章,比例尺为1:500~1:5000);
4、工商营业执照及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外资企业应提交外商投资批准书和外资企业合同、章程;
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查意见(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及工商部门的审查意见);
6、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7、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意见(在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8、从事地下开采的应提交井上井下对照图;
9、开采地热水的,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取水许可证;
10、开采矿泉水的,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取水许可证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矿泉水注册登记证;
11、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
12、申请由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应报采矿权评估、确认、处置的有关文件;
13、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材料,县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材料。
注: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
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
2、实地踏勘;
3、组织报市、省报批材料;
4、核收相关费用;
5、待省厅、市局批准后,拟文、制证;
6、进行登记造册;
7、核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