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快答

祁门县教育局

祁门县教育局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祁门县教育局

祁门县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祁门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黄〔2002〕26号),祁门县教育委员会更名为祁门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1、将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质量评价、办学水平评估等具体事务交给有关事业单位承担。

2、将高中毕业会考、各类招生考试、教师资格考试等组织实施工作交给有关事业单位。

3、将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内部用人、员工考评、中层以下干部管理等职能下放给局直属事业单位。

(二)划入或增加的职能

1、统一管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发放工作。

2、农村中小学副校长及中层班子领导的选拔、任用工作。

二、主要职责

经过以上职能调整,县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全县教育发展战略和教育工作的规定、办法;监督、检查下级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对党、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

(二)研究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工作。

(三)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学校继续教育工作;规划、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实施、管理中等、初等和学前教育的课程计划和课程改革。

(四)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直属事业单位经费预决算;负责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基建投资计划,指导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和校舍维护,改善办学条件;负责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境)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等。

(五)负责直属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品德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师生安全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统战工作。

(六)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全县学校教职工人事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七)管理全县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全县各阶段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师范类院校毕业生的就业与指导工作。

(八)管理和指导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现代化和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和指导教育系统的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及其工作。

(九)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及教育系统对外交流活动等。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教育局设置5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股室工作关系;制定并落实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负责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信息、安全保卫、保密、计划生育和车辆管理等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的国际教育交流及有关外事工作;承办全局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统战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和全县学校的人事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有关干部的调整配备及培训工作;规范、指导全县中小学校长及中层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资格认定及教职工的调配、年度考核等工作;组织实施师范类毕业生就业与指导工作;指导全县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

研究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直属事业单位教育经费的预决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系统基建投资计划,指导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和校舍维护,改善办学条件;负责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教育引资、捐资助学工作,管理教育费附加等有关经费;指导和监督全县学校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指导和监督全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

(四)基础教育股(县教育督导室)

负责制定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规划、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案;负责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及重大问题的政策调研;研究拟定全县性教育有关政策和规定;承担有关法律事务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贯彻落实和督查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和行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规划和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指导城乡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工作;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规划、指导教育现代化和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结构调整、学校布局调整及教学改革;负责普通初中、小学学籍管理和初中毕业证书及完成初等义务教育证书的发放工作;指导全县普通高、初中毕业会考;指导中小学品德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及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学校的德育、体育、美育工作队伍建设;负责制定基础教育基本教学规定及评估标准;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规范和统一中小学教材、教辅用书、教(学)具;负责全县学校的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协助做好群团工作。

(五)职业与成人教育股

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中等及中等以下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研究拟定中等及中等以下职业技术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牵头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等工作;管理全县成人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指导职业学校调整和毕业生就业指导、跟踪调查工作;指导全县扫除青壮年文盲和农业技术教育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编制单列1名,机关后勤行政管理服务人员编制单列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