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13岁男孩坐轿车天窗撞限高栏不幸身亡”这件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上午看了该视频,应该是后车录的,不知道说什么好,实在感到心疼,13岁的花样年华,却因为无知离开了人世,上午看视频的时候,只有前一段,撞完之后孩子躺在车顶,我还抱有一丝希望,直到下午看到了第二段视频,半边脑袋都削掉了,实在是太惨了,目睹整个过程的后车司机什么心情不知道,孩子父母及驾驶员才是真的接受不了!
换成我在同路段该如何处置,好多人都认为后车驾驶员该追上前车制止,但是,现在大家也都知道,好人难当,万一开上去制止,对方不听再出点意外,赖上后车司机也很难说,另外,这是制止不制止的问题吗,这一次制止了,下一次谁来拯救呢?不过,我如果对该路段非常非常熟悉,我知道前方具体多少距离有限高杆,我一定会制止的,我哪怕加速超过前车,停在限高杆下也要制止,但是世上没有如果…
据目前消息称,该车司机不是孩子亲属,孩子父母在另外一台车上,这个司机恐怕也会承担责任,这个孩子不是不知道躲,而是撞击的一瞬间,孩子正在左右回头看别的,现在说什么都晚了,这就是命,一路走好吧……
这是一件本不该发生的悲剧,江西新余,13岁小男孩坐车将身体从天窗伸出车外兜风,没有注意到前方的限高杆,被撞限高杆当场死亡。
而这段视频的拍摄者是后面的车,在事发前百余米的时候,后车众人看到限高杆说了一句“血腥的一幕……”,紧接着小男孩真的撞到了限高杆上,当场身体躺在了车顶上,不幸身亡。后车众人在发出惊呼后,说了一句“没用了,没用了……”。
可以说小男孩死在了自己的无知上,而当时车辆驾驶者未及时阻止,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车辆行驶过程中,将天窗打开有利于及时排除车内污浊的空气,但乘车人将身体伸出天窗外,显然是再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车辆行驶过程中,会发生任何不可预知的意外,这是常识;而且车辆行驶过程中,将身体伸出车外,本身也是违法行为。《交通安全法》第77条有明确规定,车辆行驶过程中,干扰驾驶,将身体伸出车外,或者跳车,都属于必须不得的。
小男孩的死,说的那啥点,与自己的无知,与家庭的教育,与同车人都有分不开的关联。
死者已逝,还能说什么呢,希望后面的人能够引以为戒,不要再发生如此荒谬的事了。
(文/阿冰)
不重视安全的人,你怎么劝他都听不进去。
我曾经在小区大门口马路上拦住一位老头儿,这老头儿牵着小孙子没有走行人通道,而是自己走在马路外侧,小孙子走在马路更靠近车辆的内侧!拦下老头后我跟他说,一来带孩子要走在行人通道,不要走机动车道,二来你即便要走,也得让三四岁的小朋友走在远离车辆的一侧!
结果这位素不相识的老头儿用打量骗子的目光看了我两眼,一句话没说牵着小孙子打着灯笼照舅去了…… 走了几步还回头再看了我一眼,或许他觉得我是神经病?
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日常出行,真的得注意安全。开车进地下车库,不管车库照明强度如何,大灯打开,让行人和其他车辆能够提前知道有车驶来,避免突兀看到人或车而造成事故。需要临时在道路上停车的,一定不能停在十字路口(阻碍车辆、行人视线容易引发事故),弯道内侧。
就此次事故, 有不少键盘侠认为后车应该追上前车或阻止,或提示。我只能说,纸上谈兵!哪怕后车很熟悉路况,10几秒就想追上前去,时间也不够。而更麻烦的是,你上前做好事,后果却很严重:
你驾驶在后车用远光频闪前车,摁喇叭,终于引起前车司机和小孩的注意,他们都回头看后车——接下来小孩撞了限高架,死亡——前车起诉你,法官分你点责任妥妥的。
你驾车高速赶在前方别停前车,前车一个急刹,孩子身体保持惯性向前飞翔……不死即伤,你的全责奥买噶。
还有最后一个办法,追上前车并排拿出高音喇叭(就算键盘侠你车上配备的有,初衷就是为了做好事)又是比划,又是喊话……前车司机扭头看你,小孩扭头看你,好,撞上限高架又挂了……你仍然跑不掉责任:如果你没有挥舞手势,没有大声喊话,那么司机和小孩就不会去看你,事故也就避免了,然而由于后车司机的瞎操心,分散了前车驾驶员及小孩的注意力,导致悲剧的发生——原告律师振振有词!
第一点,这不是高速,高速不会有这么低的限高,应该是这段路不让大车跑。
第二点,别的车没有义务提醒,再者说,爬上车顶,是死者的主观意识,自己的责任。
第三点,有提到孩子父母在同行另一辆车,也就是说这种行为是父母默许的。
别埋怨视频车不提醒,也别说限高杆不合理!车顶没人是不是就可以安全通过?再者说,谁家车顶可以坐人了?自己违法在先,出了事好意思找别人?
看到这个视频,特意进来评论!
我只想说:在这件事中如果怪后车的,我不会觉得你仁慈,我只会觉得你无赖、流氓加智商欠费!
1.后车追上去,平行按喇叭提醒,小孩必定往左右看,如果出事告后车分散小孩注意力,导致小孩忘记躲避,处于人道主义,法院一定多少会判定赔偿。
2.后车追上去,在前车前面减速,那么高的速度前车减速,小孩一定会撞伤或者飞出,那想都不用想,前车一定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