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快答

村委会换届选举流程

村委会换届选举流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村委会换届选举流程

村委会换届选举的一般流程如下:

1、组成村民选举委员会。

2、进行村民登记,确定选民名单。

3、提名候选人。

4、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

投票结束后,应当进行公开计票,计票时应设有由村民推选的监票人和计票人。计票结束后,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工作,由村党组织主持、组织,村委会负责召集。村民选举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其成员由村民会议、其人选必须遵纪守法,办事公道,熟悉本村情况,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2、认真组织好选民登记。

选民应在户籍所在地的村进行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开展本村选民的资格确认、审核和登记,做到不错登不重登,自觉接受群众对选民登记情况的监督。对外出的选民,应提前通知他们回村参加选举。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的,是否在本村进行选民登记,村选举办法应予以明确。

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张榜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名单。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3、推选村民代表。

村选举委员会要积极引导村民把素质高、作风正派、顾大局、有一定议事能力、在群众中有一定影响和威信的村民选为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由村民按若干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采用无记名推选方式,按得票数从高到低产生。

4、自荐人的产生。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有选举权的村民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直接选举实行无候选人的“自荐直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十日前组织选民自荐竞职。镇党委要加强候选人(自荐人)的资格条件审查,如有需要可要求县有关部门配合做好联审工作。

5、严格规范委托投票。

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代为投票。委托投票的,应当在选举日的三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并办理书面委托手续。

从高到低产生。同户不得产生二名以上村民代表。村党组织成员不是村民代表的,应在村(居)组织选举结束后按程序增补为村民代表。在村民代表中,党员比例一般不少于35%。妇女村民代表应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6、精心组织正式选举。

选举前,要完善领票、投票、计票办法,及时公布投票的时间和地点,精心印制各类选票,科学合理设置选举现场和投票站严格规范委托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