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9地发布最新人事任免,包括多名正厅长级职务!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河南发布4名拟任职干部情况公示
关于方启雄等4名同志拟任职的公示
现将经省委研究的拟任职干部情况公示如下,请予监督:
方启雄,1967年4月生,研究生学历,文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拟任省直单位正厅长级职务。
刘琦,1968年2月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拟任省直单位正厅长级职务。
陈志伟,1970年5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安阳市委常委、副市长,一级巡视员,拟提名为省辖市市长候选人。
岳文华,女,1971年6月生,在职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周口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拟任省辖市委副书记。
公示期限:2021年12月18日至2021年12月24日
监督电话:0371-12380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17日
蔡松涛任中共信阳市委书记
日前,中共河南省委决定:蔡松涛同志任中共信阳市委书记。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12月15日,平顶山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张树营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永记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马建明为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吴跃辉为平顶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任命:
孙宝东为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明丽、宋宏洲为平顶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杨长坡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民克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薛万庆为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培政、杨东为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李自军、程广海的平顶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鹏华、刘士浩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井慧宝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楚军荣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周全民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卢凤欣的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王惠君的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甄松臣、梁新民、刘争、易荣华、张红建的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免去:
刘颖的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吴跃辉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孙宝东的平顶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魏华伟任中共泌阳县委书记
12月14日,泌阳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市委决定:魏华伟同志任中共泌阳县委书记,张树营同志不再担任中共泌阳县委书记、常委、委员。驻马店市二级巡视员杨超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中共许昌市委组织部关于冉高垒等12名同志拟任职的公示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的拟任职干部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以姓氏笔画为序),请予监督:
冉高垒,男,汉族,1980年11月生,大学学历,学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许昌市政府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拟任市直单位正职。
吕宝华,男,汉族,1970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拟任市直单位正职。
孙晓飞,男,汉族,1973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许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拟任市直单位正职。
杨广松,男,汉族,1967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许昌市东城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三级调研员,拟任市直单位常务副职。
杨方晓,男,汉族,1971年6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许昌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三级调研员,拟任市直单位正职。
杨宏善,男,汉族,1968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许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高级警长,拟任市直单位正职。
张建军,男,汉族,1968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许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高级警长,拟任市直单位正职。
李振伟,男,汉族,1967年4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许昌市委副秘书长、二级调研员,拟任市直单位正职。
郑永辉,男,汉族,1976年11月生,大学学历,学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许昌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三级调研员,拟任市直单位正职。
郑铁夫,男,汉族,1965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许昌市政府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拟任市直单位正职。
武清杰,男,汉族,1968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许昌市委副秘书长、市档案局局长(兼)、二级调研员,拟任市直单位正职。
唐广蕾,女,汉族,1969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许昌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三级调研员,拟任市直单位正职。
公示期限:2021年12月11日至2021年12月17日。
监督电话:12380
通信地址:中共许昌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一科
中共许昌市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10日
鹤壁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12月10日鹤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林鸿嘉同志为鹤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熊发禄同志为鹤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李树宽同志为鹤壁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景让同志为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鹤壁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耿心爱(女)同志为鹤壁市信访局局长。
任命:
韩玉生同志为鹤壁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吴红英(女)同志为鹤壁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董长海同志为鹤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熊发禄同志的鹤壁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王宪才同志的鹤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王关明同志的鹤壁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田正煊同志的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鹤壁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免去:
肖树楷同志的鹤壁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南阳发布最新人事任免名单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12月10日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白红超为南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余广东为南阳市财政局局长;
高贤信为南阳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主任;
徐文凯为南阳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任命∶
范东哲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胡书海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王立京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褚松龄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尹清红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屈云华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白丞博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李 鑫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尹庆文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孙 锐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
宋景婵为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决定免去∶
赵 鹏的南阳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余广东的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周大鹏的南阳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免去∶
铁松健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任万富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范东哲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尹清红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立京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褚松龄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白丞博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屈云华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尹庆文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胡书海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赵 森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谢云龙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谭希林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时新焕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宋志刚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
薛万庆的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来源:人事动向综合河南组工、平顶山微报、天中晚报、许昌时刻、鹤壁新闻网、南阳日报等
新乡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21年12月8日新乡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红阳为新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新乡市人民政府
关于郝科伟等18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21〕421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郝科伟同志为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加喜同志为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广海同志为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义广同志为新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郭潇漪同志为新乡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德云同志为新乡市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薛峰(女)同志为新乡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宋文超同志为新乡市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侯玉敏同志为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国强同志的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宋涛同志的新乡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胥洪同志的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宋文佳、崔保平同志的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王惠君、任建智同志的新乡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军然、李良才同志的新乡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新乡市人民政府
关于赵建军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21〕492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赵建军同志为新乡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
免去:
赵建军同志的新乡市人民政府西工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新乡市人民政府
关于冯晖等3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21〕464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冯晖(女)同志为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学凤(女)同志为新乡市民政局副局长;
郭宾同志为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新乡市人民政府
关于叶帆等3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21〕449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叶帆同志为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强勇同志为新乡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谢百军同志为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新乡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杰、黄显智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21〕385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免去:
李杰同志的新乡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黄显智同志的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鹤壁市人民政府
关于耿心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任命:
耿心爱(女)同志兼鹤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鹤壁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蔡玉海同志为鹤壁市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劲松同志为鹤壁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鹤壁市财政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景海同志为鹤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心武同志为鹤壁市水利局副局长,其原任鹤壁市盘石头水库建设管理局(鹤壁市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鹤壁市千鹤湖管理局)副局长(副主任、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朱成同志为鹤壁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鹤壁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管理局、鹤壁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办公室)主任(局长、主任),免去其鹤壁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邢朝阳同志为鹤壁市盘石头水库运行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海军同志为鹤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正处级),免去其鹤壁市行政服务中心(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卢轶鲲同志为鹤壁市行政服务中心(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鹤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鹤壁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征同志为鹤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鹤壁市行政服务中心(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
方力同志为鹤壁市行政服务中心(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其原任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王银雷同志为鹤壁市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温俊波同志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鹤壁市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鹤壁商会)会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李玉川同志为鹤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宝龙同志提名为鹤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免去其鹤壁市农垦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
熊发禄同志的鹤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黄勇同志的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杜长明同志的鹤壁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鹤壁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管理局、鹤壁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办公室)主任(局长、主任)职务;
安建军同志的鹤壁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申运生同志的鹤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吴红英(女)同志的鹤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的任免按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结果报上级部门备案。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刘世杰等14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决定:
刘世杰同志(女)任驻马店市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吕海燕同志(女)任驻马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俊峰同志任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迎彬同志任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邵亚伟同志任驻马店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侯建伟同志任驻马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小辉同志任驻马店市招商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国柱同志任驻马店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嫒玲同志(女)任驻马店市信访局副局长;
免去李雪涛同志的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乔鹏同志的驻马店市豫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孙岑同志的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翟剑毅同志的驻马店市盐业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王东亮同志的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职务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办理。
来源:新乡日报、天中晚报、鹤壁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