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的酒店陶瓷才符合国标一级?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呵呵,下面就是国标了
标准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标准号:GB/T 3532-1995
标准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标准正文: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日用瓷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日用细瓷、普瓷、炻器类产品。不适用于另制定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
3、术语
按GB 5000和GB 3303执行。
4、产品分类
4.1 按产品的用途分为盘碟类、碗类、壶类、杯类及其他器物类。
4.2 按产品的器型分为扁平制品、小空心制品、大空心制品。
4.3 按产品的规格分为小型、中型、大型、特型。其规格范围见表1。
表1
型式
类别 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型
盘碟类口径,mm <128 128~<228 228~350 >350
碗类口径,mm <110 110~<175 175~250 >250
壶类口径,mm <250 250~<1000 1000~2400 >2400
杯类口径,mm <60 ≥60 - -
其他 视其外形相似情况分别按上述各类定型
5、技术要求
5.1 产品按技术要求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5.2 吸水率:细瓷类产品不大于0.5%,普瓷类产品不大于1.0%,炻器类产品不大于3.0%。
5.3 热稳定性
5.3.1 成套或系列产品:餐具以中型盘、碗类产品为代表,茶、咖啡具以杯、盅类产品为代表,从180℃至20℃热交换一次不裂。
5.3.2 非成套或系列产品:小、中型产品,180℃至20℃热交换一次不裂;大、特型产品,160℃至20℃热交换一次不裂。
5.4 铅、镉溶出量应符合GB 12651规定。
5.5 白瓷白度(推荐性指标)、釉面光泽度(无光釉除外)及成套产品的釉色色差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等级
项目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白 度 ≥70.0 ≥60.0 ≥55.0
光泽度 ≥85.0 ≥80.0
色 差 ≤1.0 ≤2.0 ≤3.0
5.6 产品不许有炸釉、磕碰、裂穿和渗漏缺陷。
5.7 产品规格误差
5.7.1 口径误差:口径等于或大于60mm的允许±1.5%,口径小于60mm的允许±2.0%。
5.7.2 高度误差:允许±3.0%。
5.7.3 重量误差:±6.0%。
5.8 有盖产品盖与口基本吻合。壶类在倾斜70º时,盖子不许脱落。当盖子向一方移动时,盖子与壶口的距离不得超过3mm。壶嘴的口部不得低于壶口3mm。
5.9 成套产品要求配套无差错,花面色泽要求基本一致。
5.10 优等品的釉面、花面、口、底(沿)基本光滑;放在平面上就平稳。一等品、合格品的釉面、花面、口底(沿)基本光滑;放在平面上基本平稳。
5.11 底部标准(指商标图和文字)应正确、清晰,不得明显歪斜与偏心。
5.12 产品外观质量分等按表3要求进行,并须符合下列要求:
a、优等品每件产品不得超过2种缺陷;
b、一等品每件产品不得超过4种缺陷;
c、合格品每件产品不得超过6种缺陷。
表3
序号 缺陷名称 测量单位 产品规格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1 变形 高度 mm 盘碟类口径
<128 0.5 1.0 3.0
128~<205 1.0 2.0 4.0
205~<280 1.5 2.5 5.0
280~<360 2.5 3.5 6.0
>360 不超过长径的0.7% 不超过长径的1.0% 不超过长径的2.0%
鱼盘类口径
<200 0.5 1.0 7.0
200~<240 1.0 2.0 8.0
240~<320 1.5 2.5 9.0
>360 不超过口径的1.0% 不超过口径的1.5% 不超过口径的2.5%
口径 mm 碗类口径
<110 1.0 2.0 7.0
110~<175 2.0 3.0 8.0
175~<250 3.0 4.0 9.0
>250 不超过口径的0.7% 不超过口径的1.5% 不超过口径的2.5%
壶类口径
<60 1.0 1.5 2.5
≥60 1.5 2.0 3.0
杯类口径
<60
≥60 0.5 1.5 2.5
1.5 2.0 3.0
1、多边形变形优等品不允许;一等品合格品需将规定的幅度减少50%
2、底部凹凸不平优等品很不明显,一等品不明显,合格品不太明显
2 落渣 直径 mm 小中型 不允许 显见面不大于0.5限2个,非显见面不大于1.0限2个 显见面不大于1.5限3个,非显见面不大于2.0限4个
大特型 不允许 显见面不大于1.0限2个,非显见面不大于1.5限2个 显见面不大于2.5限5个,非显见面不大于3.0限6个
口沿落渣不允许,其他部分落渣除去尖锋 口沿落渣不大于0.5限1个,其他部位落渣应除去尖锋
3 毛孔 直径 mm 小型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不大于0.5限2个 不大于0.5限4个 不大于1.0限6个
中型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不大于0.5限3个 不大于0.5限6个 不大于1.0限8个
大型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不大于0.5限4个 不大于0.5限8个 不大于1.0限12个
特型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不大于0.5限5个 不大于0.5限10个 不大于1.0限16个
注浆产品:一等品、合格品规定的幅度不变,数量各增加1个
4 斑点 直径 小型 不允许 不大于0.5限2个 不大于2.0限3个
中型 不大于0.5限2个 不大于2.5限3个
大型 不大于0.5限3个 不大于3.0限4个
特型 不大于1.0限3个 不大于3.5限4个
5 色脏 面积 mm2 各型 不允许 显见面不超过3.0,非显见面不超过10.0 显见面不超过12.0,非显见面不超过24.0
底足粘脏一等品不明显,合格品不严重
6 熔洞、石膏脏 直径 mm 小型 不允许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不大于1.0限1个 不大于2.0限2个
中型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不大于1.0限1个 不大于3.0限2个
大型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不大于2.0限1个 不大于3.0限2个
特型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不大于2.0限2个 不大于4.0限2个
7 疙瘩坯泡 直径 mm 小型 不允许 不大于1.0限1个 不大于3.5限4个
中型 不大于1.5限2个 不大于4.5限5个
大型 不大于2.0限2个 不大于5.0限5个
特型 不大于2.0限4个 不大于5.0限7个
8 泥渣 面积 mm2 小型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不超过1.0 不超过6.0 不超过24.0
中型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不超过2.0 不超过9.0 不超过36.0
大型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不超过4.0 不超过18.0 不超过72.0
特型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不超过8.0 不超过24.0 不超过96.0
以上规定适合釉下较平者,凸出者按疙瘩检验
9 釉泡 直径 mm 小型 不允许 不超过0.5限3个 不大于1.0限5个
中型 不超过0.5限4个 不大于1.5限6个
大型 不超过0.5限5个 不大于2.0限8个
特型 不超过0.5限6个 不大于2.0限10个
开口釉泡一等品不允许。合格品口沿开口釉泡不允许
10 缺釉(包括压釉、缩釉、滚釉) 长度
mm
面积 mm2 不允许 压釉长不超过4.0,底内沿长不超过10.0,其他缺釉不允许。底足缩釉:中、小型不超过30.0mm2,特大型不超过40.0mm2 压釉长不超过10.0,底内沿长不超过40.0,其他缺釉不超过30.0 mm2,底足缩釉:中、小型不超过60.0mm2,特大型不超过80.0mm2
底足缩釉宽度均不能超过1mm。小、中型嘴、耳、把处压釉一等品不超过2.0,合格品不超过4.0mm
11 裂纹 长度 mm 小型 不允许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阴裂不超过3.0 阴裂不超过6.0
中型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阴裂不超过4.0 阴裂不超过8.0
大型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阴裂不超过5.0 阴裂不超过10.0
特型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阴裂不超过6.0 阴裂不超过12.0
耳把和壶内扎眼处等隐蔽处坯釉皆裂不超过2.0,限1处 坯釉皆裂(不透)中、小型不超过3.0,特大型不超过5.0,耳把和壶内扎眼处等隐蔽处坯釉皆裂不超过2.0限2个
12 水泡边、刺边 直径与长度 mm 小型 不允许 水泡边不允许,刺边长不超过10.0 不大于1.0,长不超过40.0
中型 水泡边不允许,刺边长不超过20.0 不大于1.0,长不超过60.0
大型 水泡边不允许,刺边长不超过30.0 不大于1.0,长不超过80.0
特型 水泡边不允许,刺边长不超过40.0 不大于1.0,长不超过100.0
13 底沿粘渣 长度 mm 各型 不允许 外沿不允许,内沿不超过底径的20%,宽度不超过1.5 外沿不超过底径的60%,内沿不超过底径的80%
1、粘渣需磨钝2、鱼盘按底足长径计算
14 粘疤 长度 mm 各型 不允许 粘足不超过底径的5%,深度不超过0.5mm 粘足不超过底径的20%,深度不超过1.0mm
1、鱼盘按底足长径计算。2、其他粘疤不允许。3、底足必须磨光。
15 烤花粘釉 面积 mm2 小型 不允许 口沿不允许,其他部位都不超过3.0 口沿不允许,其他部位不超过10.0
中型 口沿不允许,其他部位不超过20.0
大型 口沿不允许,其他部位不超过30.0
特型 口沿不允许,其他部位不超过40.0
16 缺泥 面积 mm2 小型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不超过10.0 不超过15.0(其中口沿不超过2.0) 不超过40.0(其中口沿不超过5.0)
中型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不超过15.0 不超过20.0(其中口沿不超过2.0) 不超过60.0(其中口沿不超过5.0)
大型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不超过20.0 不超过25.0(其中口沿不超过3.0) 不超过80.0(其中口沿不超过7.0)
特型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不超过25.0 不超30.0(其中口沿不超过3.0) 不超过100.0(其中口沿不超过7.0)
优等品、一等品缺泥深不超过0.5mm,合格品缺泥深不超过1.0mm
17 画线缺陷 长度 mm 各型 断边断线不允许,断金不允许。蓝金很不明显。线边色差不匀及残缺很不明显 断口不超过2.0(宽金边断口不允许),蓝金不明显。线边色差不匀及残缺不明显 断口不超过4.0限5处,蓝金不太严重,线边不匀及残缺不太严重
18 画面缺陷 面积 mm2 各型 不超过4.0限1处 不大于7.0限2处或不超过10.0限1处 不超过画面的25%
1、满花各类等级加一处;2、薄膜迹优等品很不明显,一等品不明显,合格品不太明显;3、局部淡金按画面缺陷处理;4、人物、飞禽走兽的头部、手、足、装,装饰中的文字符号优等品、一等品不允许残缺,合格品残缺不明显。
19 火刺 面积 mm2 小型 不允许 不允许 40.0
中型 50.0
大型 70.0
特型 90.0
20 釉面擦伤 - 各型 不允许 不明显 不太严重
21 烟熏、阴黄 - 各型 不允许 不允许 不严重
22 釉薄桔釉 - 各型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很不明显 不明显 不严重
23 嘴耳把歪、接头泥色差、彩色不正 - 各型 很不明显 不太明显 不严重
24 泥釉缕、波浪纹、滚头迹 - 各型 显见面很不明显,非显见面不明显 不太明显 不严重
注:表中缺陷折算规定:
①除已明确规定者外,本表所规定的缺陷允许范围均指显表面,非显见面的缺陷均可按显见面规定的尺寸加大50%,毛孔尺寸按规定不变,数量以二个折算一个;
②凡遇直径小于规定幅度50%的缺陷,而其数量较规定的略多时,可以二个折算一个,但所增加的绝对个数不得超过原等级规定总数的50%(如原规定总数为单位时,可将总数加1,变成双数再折半);
③凡未限定处数和个数者均可按尺寸相加计算;
④一等品、合格品中凡是直径不大于0.3mm,长度不超过0.5mm,面积不超过1mm2,颜色清淡的微小缺陷以及其他不明显缺陷,可不作缺陷计;
⑤在10mm2内不得有超过2个以上的缺陷;
⑥本标准未能包括的缺陷,可按相似缺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