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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321人才工程

什么是321人才工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什么是321人才工程

321人才工程就是选拔高层次人才队伍。

选拔层次:

第一层次:30名左右50岁以下具有国内先进水平,达到或接近世界水平的、有相当知名度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第二层次:200名左右45岁上下在自治区处领先地位,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的、在区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第三层次:1000名左右40岁上下在各自学科领域里有较高学术造诣和技术水平,成绩显著,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这一目标(30名、200名、1000名)概括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

第一、二层次人选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应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学术造诣,有明确的研究方向,能准确把握本学科领域国际、国内发展方向,学术思想活跃,具有开拓创新能力,研究成绩显著,处于区内领先水平,有的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

2、从事应用技术研究和科技开发工作的,应有较大发明创造和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能力,处于区内领先地位,有的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应具有一定知名度,成果有创见性,为同行所公认,对学科、专业发展以及两个文明建设有突出贡献,社会效益显著。

对于成绩特别突出的,在年龄和学历条件上可以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和女性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第三层次人选的条件,各盟市各单位可根据本《管理办法》及各地实际自行制定。

扩展资料:

选拔范围、条件、程序:

(一)选拔范围

入选人员应从事以下领域工作:

1、对保持我国和自治区科技发展优势起重要作用的基础研究学科领域和对工农牧业生产起重要作用的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学科领域;

2、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重点学科领域;

3、在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项目中起关键作用的工程技术领域;

4、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

5、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急需的金融、贸易、经济、法律及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领域;

6、其它急需发展的学科领域。

(二)选拔程序

“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重点选拔自治区重点学科、优势领域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优秀中青年人才,重视选拔优秀少数民族人才,重视培养社会科学和文化产业等方面的专门人才。

选拔工作要打破人才所有制界限,将人才资源开发延伸到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中去,对入选人才实行目标管理和动态管理。

1、推荐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可由各盟市、自治区直属各单位人事部门推荐;也可由自治区各学术团体、学术委员会提名,经自治区人事厅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后,报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审批。

2、过去已入选第二层次的人选,如年龄超过45岁,且已不承担任何课题的,将不再作为人选进行申报。已调走、离岗、出国及长期外出学习的人员,取消其人选资格,凡人选有变动的,各地区、各单位人事部门要及时将变动情况报自治区人事厅。

3、推荐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的人选,须填写《“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情况推荐(登记)表》。有关材料报自治区人事厅,经专家评审通过由自治区人事厅颁发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二年)。

4、第三层次人选由各盟市各单位审批管理,名单报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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