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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赫斯的诗歌和小说比起来,哪个写的更好?

博尔赫斯的诗歌和小说比起来,哪个写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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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赫斯的诗歌和小说比起来,哪个写的更好?

博尔赫斯(1899年——1986年)出生于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可以说,他是世界文坛的“无冕之王”,虽然他在世时没有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但并不影响他在世界文坛的崇高地位。

跟他同时代的拉美作家,比如,危地马拉作家阿斯图里亚斯于1967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智利诗人聂鲁达于1971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于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三位作家在博尔赫斯面前都是毕恭毕敬,从不敢承认自己在文学成就上超过了博尔赫斯。

博尔赫斯在文学创作上几乎是全能,诗歌、小说、散文、文学评论、随笔小品,他都涉猎过,都取得了很高成就,如果要说他的创作成就最高的文学体裁,我认为诗歌第一,小说第二,散文第三。

他的诗歌语言具有隽永、凝练、含蓄、深邃的特征,跟中国唐诗宋词里边呈现的意境和格调十分相似,注重用意象来托物言志,把内在情感和外部景物融合在一起,进而体现一种诗情画意的效果。

比如,他的诗歌《老虎的金黄》里边有这样的诗句:

问庭院的围墙包揽过多少日月星辰?

交叉的小径承载过多少壮丽的晚霞?

还有那娇美的新月,

曾经把多少温柔洒在路旁的花坛?

看到这样的诗句,作为中国读者肯定不会有陌生感,因为在语言表达方式上,博尔赫斯的诗歌跟唐诗宋词有许多共同之处,这是他在中国拥有众多读者的根本原因。

当代著名诗人西川就是博尔赫斯的超级粉丝,我曾经看到过他的一篇文章,对博尔赫斯非常推崇,就买了一套5本装的《博尔赫斯全集》,通过阅读这套文集,对博尔赫斯的了解更加深刻。

博尔赫斯的小说创作以短篇小说见长,常常能在叙述语言里融入抒情,但这种抒情不是高蹈的、没有节制的呐喊,而是一种理性思考后,对语言的揉合与探索。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用最少的言辞表达最多的意念,给读者呈现一种自然而不失平淡,奇崛而不失怪异的阅读体验。

他的具体做法是,抛弃传统的平铺直叙的小说创作模式,即抛弃依靠塑造人物形象、性格刻画、叙述故事的因果关系的手段来创作小说,作家应该全方位的观察世界,并呈现世界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不要把故事讲完,给读者留下一些再创作的余地。

完全可以说,博尔赫斯打破了小说与散文之间的界限,以至于让他的小说语言看起来像散文语言,散文语言又像小说语言。因此,博尔赫斯拥有“作家中的百科全书”的美誉。

至于说他的诗歌和散文哪个写得更好?这个问题确实不容易回答,毕竟,诗歌语言和小说语言是不同的语言系统,很难放在一起进行比较。

如果从文学成就上来看,博尔赫斯的诗歌成就最高,阅读他的诗歌,完全能领略到他的文学精神。

以我的阅读理解,如果是普通读者,把精力放在阅读他的小说上会更好一些,因为他的小说文体非常独特,融合了魔幻现实主义、神秘主义、意识流、幻想文学、后现代主义等多种现代小说的写作技巧,阅读他的小说能加深自己对现代小说的理解,对开拓文学视野很有帮助。

如果想深入了解博尔赫斯的文学精神和艺术思想,我觉得多阅读他的诗歌比较好,他的诗歌能让读者感受到人的精神思想在不同时空下的巧合,让读者感受到强烈的震颤。

小说吧,我觉得他写的小说比他的诗歌好多了,小说我还能看懂,诗歌是真的体会不到他的意境。

个人更喜欢他的小说,因为小说的情节更丰富,塑造的人物形象也更加的复杂,情节也很生动,所以最后的作品也非常有吸引力。

小说。博尔赫斯的小说给后世小说家太多的学习地方,而且开创了独一无二的博尔赫斯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