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救援收费标准出台,天价收费为何仍屡禁不止?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高速抛锚了怎么办? 等待救援是最靠谱的办法 。
切记:高速公路拖车必须是专业的清障车或者救援车。
让朋友开车用软绳牵引着走?不仅违法而且非常危险, 200元罚款走好不送。
但很多朋友都在吐槽高速拖车的收费太贵了。
其实早在2010年,国家发改委联合交通运输部就下发《通知》,要 求各地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统一规范收费项目,合理制定收费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指定救援机构 。
但怪就怪在屡禁不止,各地政策不一。
各地均在完善收费标准
2019年,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通知,决定扩大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市场调节范围。
最新的湖南省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标准明确公示, 20吨以上货物收费2800元一车次,而且不能重复收费或者分解作业收费。
近日,山东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也下发《关于规范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的通知》,自5月1日起施行。
以后在山东高速提供救援服务有收费标准可以依靠了。
这里有几个方面需要车友们重点关注:
1、吊车费是指将被救援车辆施救吊装并在停车场完成吊卸收取的费用。
在同一事故现场,同一辆吊车对两辆以上事故车辆施救,每辆按60%计收。拖车费从现场拖车救援时计收。
2、 救援过程中拖车同时开展吊车作业,收取拖车费后,吊车收费按50%计收 。
换轮胎按每个50元(每车150元)计收;解刹车按每轴50元(每车150 元)计收。
3、 救援车辆到达现场,因车主原因不需救援的,按基价的60%计收;吊车按收费标准的50%计收。
也就是说,车主有权选择救援公司,也避免出现“湖南贺氏吊车公司”对卡友索要20万天价吊车费的事情。
即便有标准,为何还会有天价收费?
究其根源,是 垄断。
1、本来制度设计就有问题 ,完全由私人公司处理公共事务,本来高速公路施救带有人道、公共服务性质,完全委托私人企业处理,当然会利用一切机会投机取巧、高额收费,甚至坑害施救者。
这种事情发生的原因是公共利益和私人牟利混同在一起,造成查一次投机一次,打击一次罚一次,屡屡打击不能平息
2 、高速公路施救是乘人之危 ,知道你出事,没有办法,甚至车毁人亡。
3、垄断经营 ,凡是上高速公路施救的都要高管局批准同意,为了垄断经营,不允许竞争,在垄断状况下必然消费者、受害者唯一的选择就是他们,所以他们敢于高价收费。
因此,每次曝光的天价收费仅处理相关责任人,而不是彻底对制度设计改革,避免不了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