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新政策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税务系统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迎接建党100周年。政治建设高质量要着重体现在提升政治能力践行“两个维护”上,思想建设高质量要着重体现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
组织建设高质量要着重体现在税务系统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上,作风纪律建设高质量要着重体现在厚植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上,制度建设高质量要着重体现在“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的持续完善上。
二是进一步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促进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助力高质量发展。继续抓实抓细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持续优化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的机制和做法。加强税收促进宏观经济稳定运行、深化市场化改革、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以及支持乡村振兴、调节收入分配、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研究,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三是扎实稳妥完成预算确定的收入任务,推动税费收入质优量增。妥善处理好减与收、质与量、条与块、近与远的关系,既要把该收的依法依规收上来,又要坚决守住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
四是稳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推进信息化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建成并上线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逐步稳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充分发挥增值税发票等税收大数据优势,深化税收经济分析,打造权威性、可信度高的税收经济指数,进一步提高数据服务大局的能力。
五是切实强化精确执法,增强税务执法的规范性统一性。把准执法尺度,创新执法方式,坚决防止和纠正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增进执法统一,持续扩大跨省经营企业全国通办涉税事项范围。
六是大力推行精细服务,提升便利化、智能化、个性化水平。继续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五年方案,连续第8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并与模范机关创建相结合,深化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推进税费服务智能化升级,创新税费服务个性化措施,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更好拓展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推进的成效。
七是科学实施精准监管,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做好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为基层减负最实化等工作。严打涉税违法行为,大力推进科技稽查、精准稽查、协同稽查,持续形成对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八是深入推进精诚共治,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推动形成多方协同治税格局。加强在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涉税违法行为等方面的社会化协同,推动与更多部门拓展涉税数据共享。
深化国际税收交流合作,协助有关国家办好第二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积极配合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中欧投资协定相关规则的衔接与实施,做好税收协定修订和谈签等工作。
九是持续深化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促进税务干部廉洁从税。扎实推进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着力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积极探索税务系统一体推进“三不”制度机制,落实落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推动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十是进一步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厚植向善向上良好氛围、增强干事创业“六大能力”。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健全队伍组织体系,优化班子结构,提升班子整体功能,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水平,完善升级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
扩展资料
信阳高新区税务局五举措早谋划2021年工作
1、“减降到位、应享尽享”,抓好减税降费。区局将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增强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的使命感、责任感。
2、围绕“平稳有序、积极作为”,抓好组织收入。组织收入是税务部门的中心工作。区局将始终坚守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坚决避免出现收过头税、提前征收税款、虚收空转等违规行为,不断提高组织收入质量;
同时,进一步加大组织收入工作力度,该收的税费坚决收到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要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积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让纳税人、缴费人满意。
3、优化纳税服务手段,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不断提升办税缴费电子化水平。
4、围绕“风清气正、团结向上”,抓好队伍建设。坚持好干部标准,注重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考察识别干部,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关爱广大税务干部职工,为担当的干部担当,对负责的干部负责,努力为干部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不断激励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奋发进取。
5、围绕“坚定坚决、有力有序”,抓好党建工作。以党建提质“六大行动”为抓手,研究制定抓党建规划,确保年度有计划、月月有活动,季度有考评、年终有奖惩,推动党建工作一步一个脚印落实好。另一方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五中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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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其累计收入达到6万元之前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公告》针对的就是问题,主要是改变个税预扣预缴方法,让一部分全年收入并没有超过6万元的人群,避免“先预缴、再退税”的麻烦。
扩展资料:
据了解,个税改革后,为尽可能使大多数纳税人在预扣预缴环节就精准预缴税款、提前享受改革红利,参考国际通行做法,我国对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累计预扣法来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但税务部门在实际操作中发现,有部分固定从一处拿工资的纳税人,虽然年收入低于6万元,全年算账不用缴税,但各月间收入波动比较大,某一个或几个月被预扣预缴了税款。等到年度终了算总账,这部分人全年收入并没有超过6万元,还要申请退税。
参考资料:
考虑当前涉税服务业务创新发展趋势,在计算分类业务占比时适当体现“其他税务事项代理”和“其他涉税服务”两项业务的重要性。
将积分计算等式修改为“(纳税申报代理收入+一般税务咨询收入+专业税务顾问收入+税收策划收入+涉税鉴证收入+纳税情况审查收入+其他税务事项代理收入×50%+其他涉税服务收入×50%)/涉税专业服务总收入×10分”。
将积分计算等式修改为“人均涉税专业服务收入/全省人均涉税专业服务收入×10分”,修改前人均涉税专业服务收入需达到全省平均值的2倍才能得满分,修改后只要人均涉税专业服务收入达到全省平均值即可得满分。
扩展资料2021年税收优惠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从2021年1月1日起,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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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按照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此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称,从2021年1月1日起,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2020年税费政策出台时间表,令人惊讶的政策出台速度贯穿全年。
1天——2020年2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一批支持保供的财税金融政策,仅一天之后,2月6日,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接连发出3项支持疫情防控财税文件,涉及5个税种,为迫在眉睫的疫情防控工作增添税收力量。
2天——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2月20日,税务总局会同人力资源保障部、财政部出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的通知,明确优惠细则。
3天——2020年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免征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减征。2月28日,相应财税文件出台;2月29日,税务总局操作性文件出台。
7天——2020年3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稳外贸稳外资的新举措,对除“两高一资”外所有未足额退税的出口产品及时足额退税。3月17日,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出台文件,超千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