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米夫定片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284
批准日期:2010-06-12
剂型:片剂
规格:0.3克
储存:贮存于30℃以下。
有效期:24个月
相关疾病: 新生儿乙型肝炎、 乙型肝炎抗原血症、 慢性肝炎、 小儿乙型肝炎病毒相关肾炎、 乙型肝炎病毒相关性肾炎、 乙型肝炎病毒性关节炎、 肝炎、 甲型肝炎、 肝炎双重感染、 肝炎后肝硬化、 新生儿肝炎、 淤胆型肝炎、 缺血性肝炎、 肝炎后综合征、 慢性乙肝、 慢性咳嗽、 慢性湿疹、 慢性脓胸、 慢性便秘、 病毒性肝炎、
【成分】本品的主要成份是拉米夫定
【功能主治】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氨酶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口服,成人一次0.1g,一日1次。
【禁忌】对该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疗期间应对患者的临床情况及病毒学指标进行定期检查;
2. 少数患者停止使用该品后,肝炎病情可能加重。因此如果停用该品,要对患者进行严密观察,若肝炎恶化,应考虑重新使用该品治疗;
3. 患者肾功能不全会影响拉米夫定的排泄,对于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的患者,不建议使用该品。肝脏损害不影响拉米夫定的药物代谢过程;
4. 该品治疗期间不能防止病人将乙型肝炎病毒通过性接触或血源性传播方式感染他人,故仍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5. 目前尚无资料显示孕妇服用该品后可抑制乙型肝炎病毒的母婴传播。故仍应对新生儿进行常规的乙型肝炎免疫接种;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3个月内的患者不宜使用该品。妊娠3个月以上的患者使用该品需权衡利弊。哺乳妇女服用该品时暂停哺乳。
【不良反应】常见的不良反应有上呼吸道感染样症状、头痛、恶心、身体不适、腹痛和腹泻,症状一般较轻并可自行缓解。
【特殊人群】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无16岁以下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资料。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妊娠3个月内的患者不宜使用本品。
妊娠3个月以上的患者使用本品需权衡利弊。
2.哺乳妇女服用本品时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对于因年龄增大而肾脏排泄功能下降的老年患者,拉米夫定代谢无显著变化,只有在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时,才有影响。
1.拉米夫定与具有相同排泄机制的药物(如甲氧苄啶、磺胺甲?唑)同时使用时,拉米夫定血浓度可增加40%,无临床意义,但有肾脏功能损害的患者应注意。
2.与齐多夫定合用可增加后者的血药峰浓度(Cmax),但不影响两者的消除和药时曲线下面积。
【存储方法】贮存于30℃以下。
【生产信息】安徽贝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