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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银行被处罚100万元 以不正当手段虚增存贷款

温州银行被处罚100万元 以不正当手段虚增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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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银行被处罚100万元 以不正当手段虚增存贷款

近日,温州银监分局公布对温州银行的行政处罚决定(温银监罚决字〔2018〕2号、4号),温州银行的主要负责人为邢增福,该行存在资产转让附回购协议且未计提资本,以不正当手段虚增存贷款,贷款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事实。

温州银行被处罚是怎么回事温州银行因资产转让附回购协议且未计提资本、以不正当手段虚增存贷款及贷款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三项事由被罚100万元。该行存在资产转让附回购协议且未计提资本;以不正当手段虚增存贷款;贷款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事实。此外,王义对温州银行永嘉支行以不正当手段虚增存贷款行为负主要责任。

中国银监会温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2018年2月2日,温州监管分局对温州银行作出行政处罚,其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资产转让附回购协议且未计提资。

以不正当手段虚增存贷款,贷款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对其罚款100万元人民币。

事实上,温州银行曾因以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并被转存定期存单等被罚6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