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虚高是药品回扣的根源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是政府和社会的头等大事,医疗服务是保障健康的根本。我国的医疗卫生为社会公益性事业,不以营利为目的,这一性质决定了它不能实行市场化机制。但目前我国的医疗系统却出现了不折不扣的市场化特征,而且是垄断的非公平的市场化,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看不起病或因病致贫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
医患关系高度紧张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医务人员处在上面批下面恨——两头都不讨好的处境下艰难的工作着,医患纠纷和医院被砸、被闹,医务人员被打、被杀成了家常便饭。
资料显示,近年来,人均门诊和住院费用平均每年增长13%和11%,大大高于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给患者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究其原因,无非就是药价过高和医疗收费过高。在我国医药分开看来是很难行得通的,即使分开,畸高的药价仍然会转嫁到患者头上。
药价是药厂提出由政府制定的。
医药企业和其他企业一样,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是其权利,但由于它是一种特殊产品,其生产和经营行为受多个相关部门的监控,如果它将产品过高和虚高定价,则是一种商业欺诈和违法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药品出厂价格是政府制定,是公开的,到患者手中最多不超过30%的加价,为什么会出现几倍十几倍的涨幅,据了解不外是定价过高(或称为虚高),药厂暗中降低出厂价格,以增加中间环节的利润空间来促销,这些环节包括医药公司、医药代表、药事委员会、医生、医院等,这其中医院是最大的受益者,因为医院一般要求在出厂价上再做折扣,一来为了增加医院利润,同时也为了防止医生的回扣太多。
尽管到患者手中比实际出厂价格涨了几十倍,但出厂价和零售价肯定没有超过国家的最高限价,一切手续都是正规和合法的。
现在政府把板子打在医院和医生头上似乎作用不大,首先医生的回扣都是暗的,很难被发现,而且不少医生认为,这钱不拿就等于送给医药代表了;医院也觉着冤,我没有违反政策法规,进价便宜一些有什么过错,尽管利润大一些,但完全按国家制定的出厂价加利润来销售,药价高不是我的原因。
药品招标也不是好办法,药价越招越高已成为公开的秘密,反正价格越高医院的收入也越高,医院并不在乎。这原因大概是由于更多机构的介入,导致环节、人员的增加,药厂和药商的“公关”成本增加,因而招标价格随之增高。
道德的力量在金钱面前显得非常脆弱,尽管不否认关键时刻医生的良心会被唤醒。
靠制度和法律很难在医院和医生方面发挥作用,尽管已经制定了严厉的处罚规定,但从目前看效果并不大,因为药商、医生和医院做得更加隐蔽,巨大的诱惑值得他们去冒险。
药品销售部门的利润是比较低的,主要是我国现在从事药品批发销售的企业多而小,但年销售超过10亿元的只有十余家,名列前10位的批发企业销售总额仅占市场总额的20%左右。
企业小而多,负担重,自有资金少,多靠银行贷款,既扰乱了市场秩序,又不能抗御资金风险,导致无序竞争和销售渠道的暗箱操作。
美国全国的医药流通领域被数家大型批发企业所控制,其资金雄厚,经营品种多,抗风险能力强,他们没有必要为某个品种的销售不好而去做医院和医生的工作。
那么问题应该追溯到药厂,如果药品的定价合理,药厂无法再降低出厂价,也就无法让利给中间环节,药厂当然是愿意将价格定高了,这怨不得药厂,没有哪个企业不希望自己的产品销售利润最高化。
政府尽管大力降低虚高定价的药品价格,但这反而对国家造成更大的浪费,因为大部分降价药品“降价死”,医生不再使用,药厂也不愿再生产,要么将药品改头换面,按所谓的换代产品或新药重新定价,要么重新开发新产品,否则企业也会死掉。这种现象的根源显然是在医院,但源头仍然是定价过高。这自然就追到源头了——政府部门,药价过高或虚高其实就是政府部门的失职。由政府组织药学、医学、经济学、企业管理等专家组成定价委员会,专门负责药品价格的制定,这应该不是一件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