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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亩萝卜被哄抢,“开心农场”与“偷青”?萝卜岂是想拔就拔?

200亩萝卜被哄抢,“开心农场”与“偷青”?萝卜岂是想拔就拔?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200亩萝卜被哄抢,“开心农场”与“偷青”?萝卜岂是想拔就拔?

#百亩萝卜被传免费引千人哄抢#

导语:大家好,我是百家号金芒计划独家签约作者的三农小七,小七长期从事三农问题研究:分享农村、农民、农业等问题,欢迎关注、评论和转发文章给亲戚朋友,若能使大家阅读有所收获,请分享,三农小七将不胜荣幸!若喜欢,点击右上方关注哦,本期话题 200亩萝卜被拔光,收到1100多,菜农表示不追究 做人岂能没底线?

前几天,武汉新洲菜农陈先生种植的200亩萝卜被人拔光了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陈先生在农村种地,是一位菜农,而农民有一项传统美德,那就——赠送别人东西!柿子成熟了,送一些柿子给亲戚朋友;西瓜成熟了,亲戚朋友过来玩儿,摘两个给人带走,也是常有的事儿;家里杀年猪了,熏了腊肉,给远方的亲戚送一点儿,给最好的朋友邮寄几斤。满满的乡情、友情、亲情!

因此,陈先生允诺给附近的乡亲和好友拔一些萝卜吃,是人之常情,是传统乡情的体现!是一个讲人情,懂事故的菜农!

在农村,有一种“偷”是传统,它不叫“偷”,能传承?

在农历正月十五,在很多农村都流行“偷青”,这是一种传统,每逢正月十五夜,月黑风高时,哦,不对,如果真的月黑风高,那就真的成了贼了!

正月十五闹元宵,夜晚一般都有月亮,趁着月色?这也是贼的行为!

正月十五夜,即使有明媚的月光,人们也喜欢打着火把,当然,这是以前,科技不发达的时候,用来夜间野外照明用的。

正月十五夜,不管天气如何,人们总是打着手电筒,相约三五好友,谈笑风生,并不避嫌,光明正大的到主人家的菜地里去采摘蔬菜。

当然,这蔬菜的住人必是相熟的朋友、或者相近的亲戚家的,采摘蔬菜以后,还会高声喊主人家,并道谢!倘若这三五好友和主人家也是相熟之人,有时候还会跑到主人家家里去,让主人搭上油盐肉,甚至关系铁的还得搭上好酒,大家其乐融融的欢聚一堂。

而偷青很多时候都是预先告诉主人:正月十五要来你家菜地“偷青”,别施肥,顺便到你家煮火锅吃……

即便有的菜地离主人家远,或者不方便道谢,也不会偷太多,更不会组团偷一家人!

偷青偷多少?

偷青也有讲究,偷多少,人手一把,或者参与的人够吃一顿,最多也就预计家里人一起或者主人家一家人一起够吃一顿的量。偷多了那不叫偷青,叫做“贼”!

偷青随时都可以?

偷青只能正月十五晚上,除此之外,都不属于偷青,叫小偷小摸,多少都就叫偷了,是犯法的,也是被农村人所看不起的。

偷青能否传承?

抛开这个问题暂且不说,我们还是先看看武汉陈先生的遭遇吧?

陈先生好意让附近乡亲和熟人好友拔一些萝卜吃,萝卜能吃几个?炖肉,大的1个就够了,小的大不了2、3个。而且萝卜也不会天天吃,这年头萝卜真的算不得上好的蔬菜,虽然老祖宗说“冬吃萝卜夏吃姜”,虽然古人说“萝卜赛人参”,但这年头真没人每顿或者每天吃萝卜。

一片好心,但结果出乎意料

陈先生的好意,让人拔萝卜吃,变成了“谣传”,说陈先生家的萝卜免费拔,不要钱。结果十里八乡来了上千人,本来打算送一些不好卖,不好存放的品种,结果……200亩萝卜,预计100万斤,估计价值40万元,被人全部拔光,拦都拦不住!有人夜里10点还打着电筒拔。甚至还有拔萝卜的说这是“开心农场”,也有人说像“偷青”,更有甚者拿车拉,有的搞起了直播,有的现场叫卖“10元一袋”!

百亩萝卜被传免费引千人哄抢,陈先生打算不追究。但做人岂能没底线?

虽然陈先生表示不予追究,但日前已经收到40多笔共1100多元,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受人蛊惑能补救,这40多人的道德层面跨越说是得到了提升。

但其余参与拔萝卜的不管是否属于“哄抢者”,岂能如此放过自己?人心都是肉长的,做人岂能没有底线呢?将心比心,你家菜地损失100万斤,会怎么想?但愿其余人能进行补救,对自己的道德进行拷问。

做人要有底线,不该做的不要做,即便以为“法不责众(其实不然,团伙作案罪行更种)”,也要想想这么做对不对?就算听说免费拔,也得核实清楚再行动,何况主人还在,为何不闻不问就拔光200亩?别以为这样的事是小事!

未经允许拔人家的萝卜安全吗?萝卜岂能想拔就拔?

1、蔬菜可能打药。打药期限没过,食用可能引起中毒,或者农药残留超标,吃了可能会不好。

2、未经允许拔人家的萝卜可能引发纠纷。事情中陈先生夫妇的做法就是为了避免纠纷,在阻挡过程中有所退让,若执意强硬阻止,很可能发生纠纷事件。

3、在众多的拔萝卜人群中,容易发生冲突。你争我抢,你来我往,上千人去拔萝卜,没有约束,很容易产生拥挤、踩踏行为,或者争抢拔萝卜发生争执等。几个萝卜或者几十斤萝卜也值不了多少钱,倘若因此而受伤,得不偿失。

4、“传谣”者容易产生连带责任。因为听信别人“误传”而在拔萝卜过程中产生纠纷,首当其冲负责任的肯定是乱说的人。

5、未经允许拔人家的萝卜行为是不是和“小偷”没有什么区别呢?集体行为是不是属于“哄抢”范畴呢?“哄抢”真的法不责众吗?未必,追究起来一样受牵连。

结语:把“哄抢”说得和“开心农场”那么轻松,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是不道德的,是受人嘲笑的;把“哄抢”说成“偷青”?别侮辱了“偷青”,偷青是正月十五晚上一种民间娱乐活动,“偷到菜,寓意财,偷到葱,寓意聪明,偷到蒜,寓意好打算……”但绝对不会多“偷”,仅为“意思一下”,而且很多都会提前和主人打好招呼,也不会让主人损失太多,更不会上千人去“偷青”一户人家!

萝卜岂能想拔就拔?做人也岂能没有底线?不要把不打招呼拿别人财物,不听劝阻拔人萝卜想象得那么简单,守住自己做人的底线,把握传统美德,别侮辱了“偷青”,更别把那些打着“偷青”旗号暗行“强盗行为”大量“偷”的陋习带到日常生活中,刘备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何况拔人萝卜的“恶”并不小,给人萝卜钱的“善”更不小!

笔者语塞中。。。。。。读者朋友们帮忙在评论区补充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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