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踹伤猥亵男男生被解除刑拘是迫于公众压力吗?

踹伤猥亵男男生被解除刑拘是迫于公众压力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踹伤猥亵男男生被解除刑拘是迫于公众压力吗?

个人觉得,有这方面因素,因为这件事引发的社会问题冲击力很大,这样见义勇为的孩子如果都被判刑处罚,那么以后谁还敢挺身而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通缉在案的。越狱逃跑的。正在被追捕的。

所以踹伤猥亵男的男生胡林面对实施犯罪的雷某勇敢地出面制止,该得到的不应是惩罚,而是肯定、支持和奖励!

针对此事,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赵世峰也认为,由于整个事情的细节没有过多披露,所以相关人员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有待于警方的进一步调查核实。

“如果经过核实,该男生确实是为了阻止不法行为人逃离现场而踢了其一脚致其倒地,该行为应当被认定为见义勇为,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当事女生哭诉:对不起男同学,见义勇为反被拘

事发后的6月10日,听说雷某要做手术,胡林的父母给雷某交了10000元的手术费。7月14日,胡林在家人的陪同下和雷某一起到派出所接受调解。

“雷某要求赔偿20万元。”胡林父亲胡师君告诉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该要求遭拒之后,8月21日,儿子胡林被刑事拘留。

对此,胡师君表示不解。在他看来,儿子的行为是见义勇为。“他当时就想阻止猥亵男子逃跑,因手部受伤,不得已才用脚踢了对方。”胡师君还称,“儿子和女同学李爱今年都参加了高考,考的都不太理想,就是因为这件事压力太大了。”

而当事女孩李爱也表达了相同意思。

“当时那个时候民警还没来,我们是不是应该有义务阻止犯罪嫌疑人逃跑?因为他逃跑,所以我们着急,我同学不方便用手阻止,就踹了他一脚导致他摔倒在地。”

对于同学因此事被拘留一事,李爱哭诉道:“我觉得挺对不起他的。他帮助了我,还被拘留。我希望他能被释放出来,并且还要表扬他。”

参考资料来源:

我觉得没有迫于公众的压力,而是按照法律的程序进行,经过公安民警的办案侦查,踹伤猥亵男的男生并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