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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应表决的董事14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4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胡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决议后生效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于公司聘任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附:

胡伟先生简历

胡伟先生,198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保荐代表人。曾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项目经理,投资银行总部业务三部、业务五部副经理,投资银行总部业务五部、业务九部经理,股权管理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业务三部经理。

胡伟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