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生活快答

阿克苏市行政区划?

阿克苏市行政区划?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阿克苏市行政区划?

1983年8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阿克苏县,设立阿克苏市(县级市)。以原阿克苏县的行政区域及温宿县境内阿克苏地区红旗坡农场和实验林场的五、六队为阿克苏市的行政区域。1984年5月7日,召开阿克苏市首届人民代表大会,成立阿克苏市人民政府,完成撤县设市工作,阿克苏市仍隶属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管辖。1983年8月至1984年6月,阿克苏市区仍沿袭原阿克苏镇区划。1984年1月9日县良种场更名为阿克苏市良种繁育场(简称市良种场)。1984年5月,阿克苏市在政社分开中,按照1社(人民公社)1乡的原则建立乡人民政府,市属农村共设7个乡、128个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由公社大队改设)、526个村民小组(自然村,由公社生产小队改设)。1984年7月18日起,撤销阿克苏镇,将原镇属的街道办事处升格为乡科级,直接受市政府管辖。1989年12月29日,经阿克苏地区行署批准,阿音柯乡更名为阿依库勒乡。1998年,经自治区民政厅批准,阿依库勒乡改为阿依库勒镇。1989年12月29日,原哈拉塔改译为喀拉塔勒。1996年,经自治区民政厅批准,撤乡改镇,并成立喀拉塔勒镇人民政府,下辖28个行政村、101个村民小组。2005年5月20日,经自治区民政厅批准,原托喀依乡移交兵团农一师管理。2016年底,下辖4乡2镇,123个村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