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道癌的放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放疗是治疗食管癌的常用方法之
一,食管癌放射治疗的适应证较宽,除了食管穿孔形成食管瘘,远处转移,明显恶液质,严重的心、肺、肝等器官的疾病外,均可行放射治疗。
目前临床上对颈段及胸上段食管癌病人,因手术风险高,不易做,术后并发症发生率高,故首选治疗是同步放疗+化疗,年龄大于70岁的病人可单纯行放疗;对那些中、下段或累及胃食管接合部的肿瘤,主张外科手术治疗。
食管癌放射治疗具体的适应证如下:
1、在食管癌早期或可以手术切除时,因患者伴发内科疾病如心脏病、高血压等不能手术或不愿手术者。
2、中晚期食管癌患者无手术适应证,可行根治性放疗,或同步放化疗。
3、食道病灶长,大于8cm,或者有局部外侵,但没有锁骨上淋巴结转移,无声带麻痹,可先采取术前放疗,有助于提高手术切除率。能行手术切除的食管癌,术后的病人放疗的适应症有:
1、术后病理提示肿块外侵,如侵及外膜pT4。
2、术后病理提示有淋巴结转移。
3、切缘阳性的。
4、因肿瘤与气管或气管膜部或胸主动脉关系密切清扫不彻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