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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钓鱼岛事件发生之后,中国政府实施哪些政策来抗衡?

在钓鱼岛事件发生之后,中国政府实施哪些政策来抗衡?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在钓鱼岛事件发生之后,中国政府实施哪些政策来抗衡?

2012年9月11日起,中央气象台把钓鱼岛及周边海域的天气预报纳入到国内城市预报中。

2012年9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颁布了《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

2014年4月24日,在国防部例行记者会上,新闻发言人杨宇军回应奥巴马表示钓鱼岛适用于《美日安保条约》称,钓鱼岛是中国领土,中国军队完全有能力保卫钓鱼岛。

2014年12月30日,钓鱼岛专题网站正式上线开通。该网站由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主办,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承办,使用域名。

扩展资料:

2012年9月10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中国有关部门将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开展常态化监视监测。2013年8月8日,中国海警巡航编队在中国钓鱼岛领海内对日本右翼分子进行了监视驱离执法活动。

2013年2月18日上午,中国3艘海监船第一次驶进钓鱼岛约1公里处。日本共同社称,3艘中国船环绕钓鱼岛航行约5小时。2014年,截止8月份为止,中国公务船巡航钓鱼岛达54次,据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中国海监海上巡航262天,共计50次进入钓鱼岛领海巡航。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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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不同场合表明立场。

外交部部长杨洁篪紧急召见了日本驻华大使,表示强烈抗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表声明再次明确了中国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严正立场,并警告日方,如果日方一意孤行,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只能由日方承担;

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也分别发表声明,强烈敦促日方立即停止在钓鱼岛问题上“玩火”;

国防部新闻发言人也针对这一事态,表示坚决反对日本非法购买钓鱼岛,保留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布了关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的声明,同时,还在发布钓鱼岛天气预报和海洋环境预报。

政策:采取了严肃抗议,以外交渠道进行交涉,进行大规模军事演习,在钓鱼岛周围加强警戒和兵力部署等。

钓鱼岛事件始末

·9月7日上午:中国渔船与日本巡逻船在钓鱼岛海域发生相撞

·9月7日下午:我外交部:严重关切中方渔船在钓鱼岛与日船相撞

·9月7日晚间:中方要求日方立即放人放船避免事态升级

·9月8日凌晨:日本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中国渔船船长实施逮捕

·9月8日:两岸保钓人士拟赴钓鱼岛宣示主权称不能再忍

·9月8日:中国驻日本使馆派员赶赴冲绳县探视中方渔民

·9月8日:外交部部长助理召见日驻华大使提出强烈抗议

·9月8日:日本官房长官就撞船事件呼吁各方冷静对待

·9月9日:日媒曝光中日撞船后逮捕中方船长影像

·9月9日:外交部:日方对中国渔船适用日本法是荒唐的

·9月9日:日方称若船长“认罪”并缴罚款可很快放人

·9月10日:杨洁篪召见日本大使 要求日方无条件放人放船

·9月10日晚间:日本法院批准拘留中国船长10天至9月19日

·9月11日凌晨:中方因撞船事件推迟中日东海问题政府间谈判

·9月12日凌晨:国务委员戴秉国紧急召见日驻华大使

·9月12日:外交部:反对日方对我国渔船进行任何形式调查

·9月13日:中国渔船14名船员回国 船长仍被日方拘留

·9月13日:外交部再次强烈敦促日方放还被扣中方渔船船长

·9月19日:日方宣布扣押中国渔船船长时间延长10天

·9月20日:外交部称日方必须立即放人 否则中方强烈反制

·9月22日:温总理敦促日方立即无条件释放中国船长

·9月24日:冲绳县地方检察厅宣布放还中国渔船船长

·9月25日:我国渔船船长被日方非法扣押17天后回国

钓鱼岛,是钓鱼岛列岛的主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有领土,位于中国东海,距温州市约356千米、福州市约385千米、基隆市约190千米,面积4.3838平方公里,周围海域面积约为17万平方公里。固有领土是1972年美国将其“行政管辖权”连同琉球一起“交给”日本,历史上琉球并不属于日本。中日钓鱼岛争议由此产生。自1970年代开始,华人组织的民间团体曾多次展开宣示主权的“保钓运动”。2014年Apec会议期间,日媒称安倍对钓鱼岛问题让步,承认存主权争议。

1、政协声明。

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吕新华2日说,如果日方在钓鱼岛问题上坚持错误的做法,甚至出动自卫队的舰艇飞机,对中方的舰机正常巡航执法进行干扰,造成擦枪走火这样的事实,日本必须承担一切后果。

“钓鱼岛事件完全是日本一手造成的。“购岛”闹剧是日本右翼势力蓄意挑起的,日本政府对侵犯中国领土主权、破坏中日关系的行径不仅不加以制止,反而亲自出面“购岛”。

70多年前,日本的右翼势力曾经把亚洲拖入了巨大的灾难,当时中国有3000多万同胞死伤在日军的枪炮下,至今日本国内对那一场侵略战争的负罪感总是躲躲闪闪,特别是在靖国神社、历史教科书、慰安妇等问题上发难,在伤口上撒盐。

“如果日本不能直接面对这个历史,深刻反省、痛改前非,即使他物质多么富有,在道德上他永远站在被告席上。”中国是爱好和平的国家,仍旧主张通过对话谈判,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中国不会主动惹事,但也不怕事。“但我们是有原则的,有底线的,在涉及国家领土主权的问题上我们绝不会退让。”

2、巡航常态化。

2013年下半年第一天,中国海监51、23、49、5001共四艘执法船在中国钓鱼岛领海依法履行维权执法职责,对日本保守政治团体“加油日本!全国行动委员会”组织的四艘非法窜入我领海的渔船进行了监视取证与驱离。这是中国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的坚定意志与坚强决心的又一次明确无误的宣示。

自从2012年9月日本野田内阁强行打破中日关于搁置钓鱼岛争议的谅解与默契,悍然对中国钓鱼岛实行所谓“国有化”以来,中国政府被迫采取了一系列必要的维权行动。中国政府根据1992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向联合国秘书长交存钓鱼岛领海基线的有关坐标表和相关海图,向《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东海部分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案,从而向国际社会宣示了中国对钓鱼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以及中国政府和人民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坚定决心和意志,为我们根据中国国内法和有关国际法对钓鱼岛海域进行管理提供了法律基础。

中国公务船在中国钓鱼岛海域巡航,本身就是一种执法维权行动,是我主权的一种宣示,是对非法进入我领海的挑衅行为的一种威慑。驱离非法窜入我领海的日本船只则是一种更为积极、主动的执法维权作为,带有更大的强制力,是我国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坚定决心和意志更为鲜明的体现。

2014年2月2日,中国海警2350、2166、2506公务船编队继续在中国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3、克制基础。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大会发言人傅莹4日在回答记者相关提问时表示,如果对方选择的是强硬的举措,选择的是背弃共识的做法,那么中国还有一句话叫“来而不往非礼也”。

傅莹说,钓鱼岛的基本事实非常清楚。一是,1895年甲午战争后日本从当时中国的清政府手中窃取了钓鱼岛,这个历史事实是清楚的,日本政府的文件、档案和日本学者的书里,对这个都有记载。“我真的希望能够把这些情况如实地让日本的人民听到。”

二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之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斯坦公告》,日本占领的中国领土都要归还中国,这个历史事实也是清楚的。所以中国讲到钓鱼岛的时候,总要讲要尊重“二战”之后的胜利成果。

三是,日本政府采取“购岛”行为,它违背了两国建交时达成的共识,因为这个共识不存在了,中国的克制也没有基础了,所以中国的海监船到钓鱼岛海域巡航是必然的。

4、“国耻日”巡航。

新华网2013年4月17日报道,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南海舰队的远海训练编队于2013年4月17日上午在冲绳县尖阁诸岛(即我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本网注)附近海域巡航。编队包括导弹驱逐舰兰州舰和导弹护卫舰衡水舰。据称,该编队于2013年4月16日夜间通过宫古海峡,随后进入尖阁周边海域。

1895年4月17日是日清战争(即甲午战争)后签订《下关条约》(即《马关条约》)的日子。中方认为,1895年签订的这—条约使尖阁诸岛被让与日本。

在此次巡航中,该编队先后在西太平洋海域完成了远海攻防演练和临检拿捕等训练科目。编队指挥官强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海军在钓鱼岛附近海域巡航完全正当合法、无可非议。”

5、歼10巡航。

如今,日本自卫队飞机针对中国的抵近侦察活动不断加强,如今又不断扩大作战飞机活动范围,频繁跟踪干扰中方公务飞机正常巡航飞行和军机例行巡逻训练活动,这是产生中日海空安全问题的根源。对日方这一动向,中国军队保持高度警惕。中方将坚决维护国家的空防安全,坚决捍卫依据国际法享有的正当权利。

中国国家海洋局的一架飞机11日中午左右进入日本“防空识别区”,日本航空自卫队战机随即紧急升空。日本防卫省表示,这是一架运-12型飞机,该飞机先是在东海上空往东南方向飞向钓鱼岛,随后向北飞离。

6、香港保钓。

2013年10月15日,香港“保钓行动委员会”表示,该组织的抗议船为了驶往钓鱼岛,15日接受了香港政府第四次安全检查并已通过此次检查,将在试航之后争取“在两周内出港”。

该委员会2013年8月曾派抗议船开往钓鱼岛,其成员一度登岛。委员会原计划2013年8月再次出港,但三次安全检查均未通过,计划因此延期。

外交部严正交涉

停止部级以上官员同日本往来

没了,中国应对这类问题也就这两招

按照国际惯例,侵犯领土,应该召回驻日大使馆特使的,但是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