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怎么评价杭州小伙球场打篮球,被广场舞大妈抓成大花脸?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各说各话,都说对方先动手。
事情回顾
这件事发生在6月1号,当天,毛女士的儿子小刘出去打篮球,后来却一脸伤痕的回到了家,经过询问,小刘说是被跳广场舞的大妈给打的。
小刘说,当天他去篮球场后,一半的球场在打比赛,另一半被大妈占据跳广场舞,后来因为场地问题他就被大妈们给打了。
而大妈们则是另一套说辞,大妈说是因为小刘在他们跳舞的时候就直接投篮,大妈曾试图沟通,因为马上就要跳完了,希望小刘可以等下玩,大妈们也声称是小刘先动的手。
这件事先不说别的,老的老,小的小,结果还动手了。也不知道应该是尊老还是爱幼。
观点:虽然目前事实真相尚不清楚究竟是小伙子打球先干扰到大妈后引发冲突,还是大妈们没来由为抢占地盘抓伤小伙子,但我个人认为篮球场本身作为公共活动场所本身没有限定使用事项的情况下,双方均应保持克制,同时大妈们也可以另辟地方将篮球空间还给年轻人,毕竟没有篮球框打什么篮球?但是换个地方依旧可以跳舞。
事实概述
小刘说:我一旦把球抛过去,掉下来,老奶奶就把球拍走,然后我就去捡,来回重复了好几次。有点火了,但我没说什么,也没动她,也没把球跑拍到她身上,尽量避免她们被砸到。再一次我捡球的时候,一个老奶奶过来,抓住我的背后,朝我的背部大打、抓,然后我本想回家,平衡车在这个地方,我正想骑平衡车的时候,一堆人,一对老奶奶都围上来了,对我拳打脚踢,我就抓住第一个打我的那个,往死里打,正当防卫。
沈大妈说:我们在跳舞,跳了三支舞,他突然就,我们一排排,十多个人。他就中间这样,我跟他说好话,我说小伙子,我们跳的时间不长的,半个钟头最多了,我说等一下你来打,我们跳好了,你来打,就是不来理我们,就是这样打,打的时间长了,不是球掉到我们身上,我就把它脚踢了一下。他就打我。
杭州江干区彭埠街道普福社区治保主任说:这个是公共娱乐场所,并不是说我们指定说,只能打篮球,不能跳广场舞。谁先来,谁活动。(你们给她设置了一个插头,方便他们插音箱,那么她们觉得,好像跳了两三年了,晚上规定时间给她们跳舞)我们也没有规定要给他们跳舞,大妈跳广场舞也是一种健身的方式,作为社区服务的话,能到位是最好。项主任表示,目前考虑设置标牌,规定广场舞活动时间和地点。
个人观点:
强身健体,休闲娱乐本身是每个人的权利,但是近些年来因为大妈广场舞的事情,闹的纠纷不算少,我个人认为本案当中在事实真相尚没有定论之前,还不好去说谁对谁错,但是作为冲突双方均应保持冷静克制才是。
从便利角度来说,打篮球场地可以没有塑胶,但是至少要有个篮球框吧,不然打什么篮球,但是大妈们跳舞完全可以买一个自带电瓶充电的音响,到哪儿都能跳,所以从便利角度来说,显然大妈们似乎更有利,应当将场地留给年轻人锻炼身体使用;
从双方陈述来看,个人似乎更倾向于小刘的说法,13岁的小伙子打篮球还主动打老人这件事,我想小刘这个年纪还不至于敢做这样的事情,其次大妈说小刘先打人但是始终没有证据证明,但是小刘的脸却真真切切的是被抓伤了,从个人不理性的角度来看,个人更倾向于小刘的陈述可信度比较高。
“大妈”本身是个中性词,意旨年长的女性,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大妈这个词逐渐演变成贬义词,广场舞的问题一直都是个问题,场地是有限的,而老年人有自己的舞蹈活动,年轻人有自己的休闲娱乐活动,不可能满足每个人的要求,这就需要大妈们和年轻人之间的相互配合,而不是我行我素,即使本案中社区主任设置了广告牌以我个人经验来看,显然大妈不太可能听从指示牌,而且大妈们如果不能在篮球场跳舞,那社区又该如何另辟蹊径?
难!你认为呢?
篮球场是公共设施 看名字就知道这是干啥地方 就像路都是走人或者走车的但是它也分高速 快车 专用车道 你不能再高速上跑步吧 广场舞既然是广场舞 那就要去广场上 篮球场不是用来打篮球的建它干啥 叫什么篮球场?都是体育场 为什么还要分网球 排球 足球 篮球? 都在一起玩多好是不
一句话,先来后到,谁先到谁先用,场地没说就是给年轻人打篮球的。都是锻炼的方式,但是打人就不对。小伙子自己想想你跟着一群大妈打,输了说打不过女人,赢了说连女人都打还是打老人,划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