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人才引进政策2021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鄂尔多斯人才引进政策如下:
1、大力引进一流人才和团队,顶尖人才团队“一事一议”最高给予1亿元资助,获评市级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最高给予1000万元经费支持,全职在鄂尔多斯工作的“天骄英才”“草原英才”“鄂尔多斯英才”“青年优秀人才”,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工作补贴,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励;
2、助力产业人才引进集聚,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引进的高端人才和本科生分别给予10万元和1万元生活补贴,获评市级以上技能人才奖项或荣誉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技艺高、贡献大的网约配送员、养老护理员等新兴职业急需紧缺人才经评审也可享受奖励扶持;
3、加强优秀青年人才战略储备,博士创新人才可申请最高30万元科研经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可另外享受10万元生活补贴,实施“明日之星”课题资助计划,对入选的青年人才给予最高20万元课题资助,对大学生创业项目择优给予最高8万元资助,并积极通过组织考察交流、实习实训、挂职锻炼等活动吸引各地优秀青年学子来鄂尔多斯就业创业;
4、促进乡村振兴人才培养,选拔资助乡村振兴优秀人才和团队,给予获评人才2万元、团队最高30万元奖励,对取得职业技能资格的乡土技能人才给予最高1万元的技能提升补贴;
5、强化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实施“高等教育人才引进专项支持计划”,允许高校依据办学定位和人才需求自主制定引才标准、自主开展引才工作,并提供安家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岗位特聘补贴等有竞争力的引进待遇。对举荐和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单位和个人最高奖励200万元;
6、优化升级平台载体建设举措,对新获批的院士专家工作站一次性资助100万元,建站后每年最高给予50万元运行补贴。
《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第六条 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以下人才时适用本办法: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
(二)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排名前3位的主要研发人员);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及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相当层次人才。
(三)国家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主持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及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相当层次人才。
(四)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做出创造性成就和重大贡献、学术声望高的一级教授(资深教授),海外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知名终身教授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
(五)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和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负责人。省部级选拔表彰的最高层次技能人才。具备绝技绝活的特殊技能人才及其他相当层次的技能人才。
(六)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入选个人。
(七)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八)取得较高学术成就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双师型高技能人才”;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取得教育部认证的海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
(九)我市定期发布的市直事业单位人才需求目录中所列其他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