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备司令部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历史官职
军事机关名。国6*民6*党政府于抗日战争时在大中城市设置,以维持社会治安和统治秩序。抗日战争胜利以后,曾在南京、北平、武汉、昆明等地设警备总司令部,其组织规模相当于较小的绥靖公署。惟民国三十八年(公元1949年)初由汤恩伯任总司令的京沪杭警备司令部,因警备区域广阔,其组织规模与剿匪总司令部相类似。
警备的解释 军队对驻防地区实行警卫和守备高度警备
司令部的解释 指挥员发布号令和履行其指挥职能的地方
官名。明朝于山东省间设。为本省布、按两司佐官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的分道之职,以其中一人担任,专理招练兵勇之事。 专职道员名。明代于山东间设招练道,招练士兵,以按察司副使或佥事任其事。清代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