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惠民补贴如何领取?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8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采取财政补贴方式,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一方面有效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另一方面提高终端用能产品能源效率。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我们制定了《高效节能产品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只有公布的销售机构才能有资格销售财政补贴的节能产品。
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时,对节能产品规格型号、编码等信息以电子表格形式提交财务,非节能惠民产品不得混入。
顾客购买网站上有节能补贴标签的节能产品收货后,自行下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补贴确认单》打印并填写完整后,从商品上撕下机身码粘贴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补贴确认单》上,粘贴好后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发票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不能为存折),按确认单——身份证复印件——发票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的顺序装订好后,去各节能补贴办理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