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规定都有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按国家住建部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的每一次注册最长有效期是3年,满3年需要参加一次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合格方能继续注册执业。(一般是证书注册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请继续教育)
分为两种情况:
1.没注册:拿到资格证书后,连续三年没有注册,那你就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2.注册:如果拿到资格证书后,注册到一个公司,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那从注册满第三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然后,要明白继续教育需要准备的材料&要求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继续教育要求
1.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
2. 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选修班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最后,继续教育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也有特殊的举办两年停一年再举办(例如:北京今年二建暂停继续教育),学员们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只要有班能培训就可以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