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人民法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人民法院信访举报工作既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的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信访举报已成为现阶段民意表达的重要管道,是党和人民法院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但是,随着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和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着更多更新的任务与挑战。本文试就当前纪检信访举报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寻找加强此项工作的对策措施。
一、人民法院信访举报工作现状
(一)信访举报总量减少。以龙南县法院近三年纪检信访举报数量为例,2007年6件,2008年12件,2009年3件,2010年1至3月1件。其主要原因:一是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源头治理措施力度加大,特别是实行“五个严禁”规定以来,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信访举报渠道进一步拓宽,一些信访问题已在萌芽状态得到化解,举报数量减少。三是法院办案程序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的理念得到体现。四是基层法院建立了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了对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的监督,机关工作作风明显好转,特别是窗口单位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二)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复杂,重信重访增多。信访举报人主要是反映对法院判决不服、对强制措施以及对诉讼和程序、执行的不满等问题,涉及纪检监察处理的问题相对集中在:反映干警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违反诉讼程序和裁决不公等问题。从龙南县法院近年来纪检信访举报的基本情况来看,基本上属于一信多投、重信重访,这也成为信访举报活动的一个显著特点。
(三)传统的信访举报方式已逐渐被对法院网络举报所替代。现代社会网络快速发展,网络诉求渠道更为便捷,也更容易引起关注。
(四)信访举报人一般为当事人或其亲属,被反映对象主要为承办案件的审判员、执行员,对书记员、法警等人员的信访举报较少。主要起因往往是当事人及其亲属对案件的处理不服。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信访举报渠道不宽。法院纪检监察机构获得信访举报的来源主要是上级机关批转的举报信或信访部门转来的网络举报件,群众直接信访或直接来访的较少。究其原因有三:一是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职能虚化。当群众发现问题的最终解决权掌握在有关职能部门手中时,他们就干脆直接寻找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解决问题,这是造成越级信访举报上升的重要原因。如当前已成为社会关注焦点的群众告“御状”问题,即越级上访和进京上访问题。二是上级部门按规定不直接处理信访举报问题,即使有人来信来访,也只是告知信访举报人到有管辖权的部门投诉,或是将信访举报件转到有关基层部门处理。三是法院纪检监察机构对职能部门缺乏必要的约束力。
(二)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出现复杂化趋势。有的信访举报问题受历史原因、体制改革等因素的影响,往往同时涉及体制问题、政策问题和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又因相应的政策、措施不完善,一时难以解决。在实践中还有既属行政问题,也属涉法问题,如征地拆迁赔偿、山林纠纷等,这些问题本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信访人坚决要求通过信访途径来解决,这类信访件占了整个纪检监察信访总量的一定比重,给解决信访问题和查办案件增加了难度。
(三)法院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亟待加强。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法院尚未设置监察室,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身兼数职,真正投入到纪检监察信访的精力不够。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因业务不熟及个人素质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致使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不规范、处理不及时,许多矛盾没有在第一时间及时化解,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四)群众缺乏依法信访的意识,信访举报活动出现多头化趋势。许多信访群众认为,多向几个机关举报,多找几位领导反映问题,总有一次能得到受理,或许向领导反映更能引起重视。带着这样的心理,许多信访群众要么不举报,要么一下子发出许多举报。一些群众对信访举报工作不了解,盲目信访举报的现象比较多。一些群众为达到个人目的和得到个人私利,借信访来发泄对法院干警的不满情绪;有的信访人对一些不规范的操作心存疑问,就带着猜测进行信访举报,实际信访当中,许多问题都是空穴来风;有的信访举报问题本身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由于信访人缺乏法制意识,习惯于通过信访举报来解决问题。由于这些因素的存在,加上问题往往一时无法解决,这些信访举报人在得不到满意的情况下,反复信访,一信多投,致使重信、重访量不断上升。
三、对策措施
(一)健全领导责任机制,畅通举报渠道。从实践看,信访举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是密不可分的。因此,构建新的信访举报工作机制,首先应建立信访举报工作领导责任机制,完善领导是信访举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制度。要把基层法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列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不仅要把基层主要领导作为信访举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而且要作为信访举报工作的第一知情人和协调人,确保重要信访举报问题领导亲自关注,亲自过问,亲自解决。与此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信访举报网络,做到层层建立信访举报工作网络,并注意通过培训等手段切实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形成任务分流、资源共享。目前法院设有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机构和立案信访机构,信访举报人反映对法院判决不服、对强制措施以及对诉讼和程序、执行的不满等问题,一般通过法院立案信访部门努力是可以处访息诉的,对于信访举报人反映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则由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处理。一个信访问题的解决往往要涉及到多个问题,牵涉到多家部门单位,单靠纪检部门一家是根本无法解决的。因此,对一些重大涉及到几个部门的信访问题,要确定牵头和参加单位,来共同处理解决。应当由纪检部门牵头处理的问题,纪检部门就应主动承担起牵头责任,主动协调各部门,做到互通情报,加强协作,整合资源,共同研究信访问题,制定解决处理方案。实践也证明有些信访问题必须在协作情况下才能解决。同时,纪检监察机构与法院内部各职能室之间,也要搞好沟通协调,相互配合。
(三)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源头防范。把内部监督与上级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做到既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又积极探索治本之策,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群众上访,特别是越级访和群体访。
针对网络举报已成为反腐的一个越来越常用并行之有效的手段,要大力加强网络举报工作的硬件和软件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实现网络举报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正确引导,快速反应。要指定专人负责网络举报监督线索的收集和整理,建立一套快速有效的筛查、甄别、调查、处理以及反馈信息的程序。建立网络举报监督发言人制度,对经查证属实的予以迅速处理和回应,准确、及时、详细地在网上公布所掌握的信息,遏制虚假信息的泛滥。
(四)健全宣传教育机制,规范信访举报。宣传教育是导向,普法宣传教育是做好信访的基础性工作。一要将中纪委、监察部《控申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和国务院《信访条例》纳入基层普法计划,增强群众依法信访和干部依法办理信访问题意识;二是开展信访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活动,认真落实纪委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分级管理,归口办理”的原则,促进建设有序、规范、高效的信访工作秩序,努力控制集体访、越级访和重复访;三是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对一些典型案件要进行深入破析,以案说教,以案促教,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五)健全信访办理机制,及时化解矛盾。首先,坚持逢访必理的观念,做到快核实、快上报、快批示、快催办、快协调、快处理。其次是建立督查回访制度。注重信访的处理落实情况,重点审核问题调查是否彻底,定性是否准确,运用法规是否到位,回访时群众是否满意,对落实不清、定性不准、处理不到位的一律要求重新处理,决不迁就。第三,探索建立纪检组交流办信制,提高信访举报案件的公正性。
(六)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追究机制。针对社会各界对法院的期望,法院应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好法官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问题,是否与当事人有“三同”问题,是否有“吃、拿、卡、要”和违法审判违法执行的行为。只要队伍建设没有问题,也就不存在针对法院干警提出信访举报的现象。同时,法院还应强化信访责任追究制,建立信访奖惩机制,让每位法官都增强了事业心和责任感,不仅力争把正在审理的案件办成“铁案”,而且都主动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参考:加强人民法院纪检信访举报工作的几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