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师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开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是对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人员实施正规、系统、高水平学位教育,目的是加强基础教育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业务水平较高的基础教育骨干教师,面向基础教育教学的管理人员。开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是我国改革的方向,也是推动高等师范学校学位工作进行结构调整,加大为基础教育服务力度的重要举措,对培养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骨干教师,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6.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按教育学门类设置考试科目)。
二、考试时间
全国联考时间:每年10月中旬
三、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共计5门。
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教育学、心理学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专业课考试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考试同全国联考同时进行。
考试语种为日语、俄语的考生,只限报考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
四、招生学科领域
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思政、语文、历史、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小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等15个学科领域。
其中,小学教育专业方向仅限第一批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开设(要求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与培养方案相符合的教师队伍和基本生源保证);现代教育技术专业面向从事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师开设。
第一、二批教育硕士培养单位根据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及社会需要,自行确定招生学科领域,且必须具有相关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三、四批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已开设的学科领域中,每单位限招3-5个学科领域,也必须具有相关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各单位每年招生学科领域均需向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备案,具体事宜由教育指导委员会另文通知。
五、专业学位代码
42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