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海峡五年撞了119起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福建地处台湾海峡西侧,受海峡“狭管效应”影响,沿海气象海况常年较为恶劣,而 部分渔船的无序穿行,也给货运船舶的安全航行带来较大影响。 商船与渔船碰撞事故多发,造成人民生命和财产的重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
2015年至今,台湾海峡共发生各等级碰撞事故119起,其中,商渔船碰撞事故67起,共造成死亡失踪58人,沉船13艘,直接经济损失达3900万元。
图1:商渔碰撞事故占比情况
典型案例
2016年8月11日,散货船“AC”轮与渔船“闽*渔05891”轮在钓鱼岛西北约37海里附近海域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渔船沉没,渔船船员1人死亡、7人失踪。
2016年12月20日,集装箱船“SX”轮与渔船“闽*渔07878”轮在漳州古雷半岛以东约10海里附近海域发生碰撞,造成渔船沉没,渔船船员6人死亡、5人失踪。
2019年 1 月 4 日,杂货船“YA”轮与渔船“闽*渔 05568”轮在平潭牛山岛东南约9海里附近海域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渔船沉没,渔船船员2人死亡、6 人失踪。
2020年8月30日,渔船“闽*渔05119”轮在平潭以东约45海里海域与“SP”轮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沉没,渔船船员12人失踪。
那么问题来了!!
一
什么等级的事故发生最多呢?
67起商渔碰撞事故中,重大事故2起、占同期重大事故总数的66.7%,较大事故4起、占同期较大事故总数的22.2%,一般事故11起占同期一般事故总数的15.3%,小事故50起。
表1:2015-2020年商渔碰撞事故和事故总数对比
图2:商渔碰撞事故等级分布情况
二
哪片水域发生的事故最多呢?
从事故总数分布来看,漳州水域发生商渔碰撞最多,共22起、占总数32.8%;其次是莆田11起、占16.4%,泉州10起、占14.9%,平潭7起、占10.4%,宁德和福州均为6起、各占9.0%,厦门3起、占4.5%,另有1起重大、1起较大事故分别发生在台湾海峡中线以东和钓鱼岛附近水域。
表2:商渔碰撞事故区域分布情况
图3:商渔碰撞事故水域展现
三
哪个地方的渔船更容易发生事故?
67艘事故渔业船舶中,泉州籍渔船24艘,漳州籍16艘,福州、宁德和平潭籍各5艘,莆田籍4艘,厦门籍1艘,另有7艘为从事渔业生产的乡镇船舶、未办理渔船登记。
图4:事故渔船船籍情况
四
福建的商船发生的碰撞事故算多的吗?
67艘涉事商船中,福建籍船舶17艘,外籍船舶共16艘,其他省份船舶32艘,无证船舶2艘。
图5:事故商船船籍情况
五
一天中的哪个时间段最容易发生事故呢?
从事故发生年份看,2015年事故最多,共18起,占比26.9%。2017年至今商渔碰撞事故有所减少,事故起数相对稳定。
图6:事故年份统计
从事故发生月份看,2月份为中国传统佳节春节期间、5-7月为伏季休渔期,事故较少。8月份开渔期大量渔船出港、3-4月份为雾季,事故多发。
图6:事故年份统计
从事故发生时段看,00-04时期间发生事故最多,共22起,占事故总数的32.8%,其次是04 -08时和20-24时。
图8:事故时段统计
这里我们可以得出如下规律
商渔船碰撞事故比例居高不下
2015年至今商渔碰撞占碰撞类事故总数的56.3%,占各类事故总数的27.0%。近五年来,碰撞事故是台湾海峡水域水上交通事故的主要种类,而每年商渔船碰撞均占碰撞类事故总数的50%以上。
事故导致渔船沉没概率高且后果严重
17起一般等级及以上事故,共导致58人死亡失踪、船舶沉没10艘,其中,渔船船员死亡失踪56人、船舶沉没8艘。
季节性天气及夜间时段事故多发
3、4月份为福建沿海雾害高发季节,能见度不良天气对船舶航行安全造成影响,在台风、寒潮大风季节,南来北往船舶集中避风,船舶交通流急剧增加,导致事故增多;夜间船员容易疲劳、值班疏忽,且当班驾驶员一般为航海经验不足的二副、三副,易引发事故。
事发区域相对集中
湄洲湾口和泉州湾口一带进出和作业渔船较多,祥芝、锦尚、深沪、东山湾等水域存在渔港,大量进出港渔船与南北交通流的船舶交叉会遇增大碰撞风险,尤其在雾季存在较大的碰撞风险。通航环境复杂和气象海况恶劣是上述区域事故发生频率较高的客观因素。
到底原因出在哪里呢?
一
渔船不安全行为
值班人员瞭望疏忽,未判断碰撞危险,部分渔船被撞后甚至不能发现有关商船的任何特征。
未正确使用航海仪器和通讯设备。未保持AIS设备正常开启,航行中未充分利用雷达、AIS等设备协助避碰,未能使用VHF与商船沟通协调避碰措施。未正确显示规定的号灯或号型,未能为商船提供必要的船舶动态信息。
船舶经营人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确保船舶符合最低配员标准、船员适任,导致在航行、作业时不满足安全要求。事故渔船普遍存在职务船员配备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中渔业船舶职务船员最低配员标准的要求,船舶实际配员与渔船进出港签证(或报告)所列船员不一致,部分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安全意识淡薄,操作和应急逃生技能差。
二
商船不安全行为
选择航线考虑不周,进入渔区后在船舶操纵上又缺乏应有的谨慎。
当班船员疏忽瞭望、未正确判断碰撞危险、未正确采取避碰行动、未积极履行让路船义务、不采用安全航速、未使用操纵和警告信号等违反避碰规则行为是导致事故的最主要因素
船舶未有效实施安全管理体系,船员聘用、培训不到位等安全管理不善问题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安全提醒
事故不会凭空发生,关键是切断事故的原因链。为吸取事故教训,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提出以下安全建议:
渔船安全措施
1.船舶经营人应按规范为渔船配齐救生、消防、通导等设备并保证其处于随时可用状态,按规定配足合格船员,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建立渔船航行、作业和停泊的安全保障制度 。
2.渔船船员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和航行规则。航行作业期间,应按规定开启和使用安全通导设备,保持连续、正规瞭望,主动与大船沟通协调避让措施,采取避让行动要做到“早、大、宽、清”,避免因抢大船船头而造成紧迫危险。
商船安全措施
1.航运公司应加强船员管理,聘用责任心强并具备一定经验的适任船员,对船舶驾驶员开展防商渔船碰撞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采取有效措施对船员值班情况进行监管,确保船员适任、履职到位。
2.船舶选择航线应尽量绕过渔船及渔网密集区,在渔船及渔网密集区航行时,应特别注意采用目视和雷达相结合的方法加强瞭望,保持安全航速,谨慎驾驶。对与本船构成碰撞危险的渔船,要充分考虑自身技术素质以及渔船采取行动的不确定性,及早主动采取避让措施。
其他
1.渔船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对渔船的监督和管理。深入开展渔船安全监督检查,保障渔船及其配员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渔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渔船船员的防碰撞技能与安全意识。
2.海事、海洋渔业等部门定期开展海上联合执法,清理无序渔业捕捞,加大商渔船交汇密集区、事故多发水域和重要航段的巡查力度,维护良好的通航秩序。
供稿:安全处 李高良 宣 传处 陈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