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标捐款一直都有很大的争议,我个人是持反对意见。 有没也反对的,写出反对的理由。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众所周知,外国的慈善是做的非常好的。
慈善在外国词义的翻译:慈善是出于对人类的热爱,为了增进人类的福利所做的努力。捐款是其手段之一。
而陈光标以高调慈善扬名之时,其公司业务也随之壮大。
一位拆迁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陈光标的慈善之名为他的公司带来了不少生意机会。基于中国“首善”的名号,很多地方政府都会给陈光标一个面子让其入围,而如北京的这几个工程,政治意义很重要,选择都有一套自己的标准,而陈光标的慈善名气是决定性因素之一。
一位熟识陈光标的拆迁行业人士称,陈光标从事慈善是名利双收,一笔漂亮的捐款可以拉近与地方政府领导的关系,基于陈光标在人脉和慈善的铺垫,获得地方政府项目就容易多了。一些大工程,陈光标也动用了普通竞争者无法企及的政府关系,这也导致其他竞争者纷纷铩羽而归。
2010年9月18日,陈光标家乡的泗洪县化工厂整体资产拍卖,底价为2450万元,该项目被陈光标竞购成功,价格为2020万元。而据知情人士透露,陈光标随后以2700万的价格转给浙江某公司轻松获利。
正方辩手认为这样的捐款是出于对人类的热爱呢?还是可以增进人类的福利呢?
如果都不是,那么这样的捐款还能被称为慈善吗?
试想一下,如果连慈善这种高尚的行为也要在有利可图的前提下才会去做,那么这个社会还有什么是出于对人类的热爱呢?
如果提倡这样的捐款不就是在提倡为了利益不择手段吗?
一、应该实名制的辩词:
实施捐款实名制 杜绝职务侵占
灾难发生后,中国人民空前团结,大街小巷、工厂企业、城镇乡村,到处都是捐款的人群。
但是看到一个个设立在街头的捐款箱,和电视机镜头前一排排往捐款箱投放善款的人们,我隐隐觉得,这种方式或有欠妥之处。
我们相信人性的善良,但我们不应给人性的“恶”以滋生的土壤,当一张张百元大钞放进捐款箱时,我真的担心这其中的一部分、一小部分哪怕是一张,因为漏洞和办事人员的一时贪念而流失,不能到达真正需要他们的灾区人们手中。
所以我真心呼吁,我们的捐款应该尽可能采取“实名登记”的方式,捐钱的人知道自己的钱去了什么地方,被捐的人知道谁在奉献爱心。最重要的是,给了那些我们无法从表面上看出恶念的极少数人一份约束。
另外,强烈谴责那些发国难财的人,那些为了敛财把捐款账号偷梁换柱,群发赈灾短信给那些防骗意识差、但很善良的老人们以骗取钱财的人!
二、不应实名制的辩词:
捐款实名制的道德景深和隐私环境
灾难面前的思考之十一
最近连续看了好几个慈善榜。不是类似于胡润慈善榜那样的大榜,而是不同的社会机构贴出的此次地震灾害中参与捐款者的榜单。
一个榜单是一社区贴出的,用钢笔写在信纸然后贴在大红纸上。捐款最多者1000元,最少者5元。一榜单是用大红纸印上去的,名字多达几千人,占了很大的墙面。列在最前面的,是这家机构的全部领导,总字或副总字人物,每人捐款数一样,2000元。第二列是这家机构决策层中非总字号成员,捐款数目也是一致的,1000元。下面是各部门捐款者名单,排在首位的,显然是下级单位负责人,最多者捐款5100元,位列第二的,捐款3000元,其次还有几位捐款超过2000元者,名单隐在众多捐款者之中,显然属于机构中的普通成员。第三分榜单更有韵味一些,用两张红纸以毛笔书写,仅列出某单位人数以及捐款总数。
看到这些榜单,令人想起几天前看到的一则新闻:某企业一名副总主动捐出一笔款,被办公室人员告之说,这个数目比总经理捐出的数目多了几十万,希望收回多出部分,否则会令总经理难堪。
另一则与此接近的新闻是,某普通员工捐出了1000元。可是,为了显示大家的爱心分量,单位有规定,老总捐2000元,副总捐1000元,经理捐800元,普通员工捐400元,他的行为,达到了副总级别。人们便会产生联想,他是不是认为自己和副总平级?是不是认定自己应该当副总?是不是想出风头?最后的结果是,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将其中的600元退还。
有关捐款数目问题,是目前争议最广的话题之一。绝大多数人认为,爱心并不是用数目体现的,捐出100元和捐出100万,并不能据此对捐款人进行道德审判。
实际情况却又并非如此。一个单位,一号首长捐款1000元,而他的手下,却捐款2000甚至3000元,民众对此将进行怎样的心理评估和道德认定?反过来,一号首长看到许多下级比他的捐款数多,又将怎样评估?认为下级其实是在给他难堪者有不?认为下级是在以这种方式对他进行道德审判者有不?
再说普通民众之间,大家都是同一级别的,人家捐了1000,你却只捐了100,你怎样进行心理平衡?
舆论呼吁捐款不要攀比,同在一个单位?真的能不攀比吗?捐1000者到底显示的是他比别人更有爱心,还是他比别人更善于理财,家庭经济更为富裕?捐100或者50甚至10元者,是否显示他比较冷漠,甚或他的个人能力很差,经济能力比别人矮一截?
再说了,慈善榜在单位内公布,单位总是有些子女的,他们之中相当多未成年人。这些孩子们,面对榜单时,会如何?你的爸爸捐了1000,我的爸爸捐了100,心理上会有阴影吗?如果孩子间的攀比造成了孩子的心理阴影,那么,此事又将怎样影响其家长?
朋友中有这样一则故事:
单位号召捐款,她没有捐。原因有二,其一,她的丈夫是一小型私企老总,已经捐出了5万。其二,她认为单位领导有借捐助作秀之嫌。接下来,搞了第二次捐款:党员自愿捐款,她仍然没有捐。理由同上。捐款第二天,单位领导便借助一次机会提醒她,含蓄地问:“你捐了多少?”名为询问,实则提醒。她未予理睬。几天后,捐款名单张榜公布,最多者捐款400,最少者捐款50,她的名字自然不在其中。她突然发现,同事看她的眼光变了,仿佛她不是地球人不是中国人,而是外星人。无论她走到哪里,背后,总有道德审判的目光追随。她能向众人大声地说我老公已经捐了5万元吗?说了人家也不一定信。她实在无法忍受这刀子一样的目光,只好提出辞职。
网上还看到这样一则故事:
某人获得了一次晋升机会,有条件竞争这一职位的是两个人,二选一,几乎成为定局。遇到这次灾难,此人先通过邮局寄出了600元善款,后来单位组织捐款,他掏光了身上所有的钱800元。岂知张榜后发现,他的竞争对手捐了1000元。看到这个数目,他如五雷轰顶。果然,几天之后,晋升结果出来了,对手战胜了他。
慈善捐款的背后,我们看到的却是道德景深。
像陈光标那样,得知地震消息,立即带领一支救援队奔赴灾区的行为,令我们感动,也为世人称颂。像阿里巴巴的马云那样,凡灾害捐赠,仅拿出一元的事,以及王石的捐款情况等,受到网友的唾骂和质疑。这一切均是客观存在。名人尚且如此,普通人,更是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想法,这样那样的难处,或者这样那样的小心理。在此,我不想对名人的行为进行探讨。因为他们是名人,他们的财富来源和普通人并不全然相同,民众对其进行道德评估,并不过分。
问题在于,那些普通人呢?因为地位的不同,因为心理基础的不同,因为经济状况的不同,以及其他所有不同、差异或者那么一点点私欲,就一定得绑上道德法庭,经历一场道德审判吗?如此,这种审判,到底是在审判道德还是在审判人性?抑或是以善的名义审判,实质却是在彰显一恶性的社会心理?
如果我们认同一个事实:捐款实名制,实际并不是在扬善,而是在挑战人性,那么,我们是否应该思考另一个问题:慈善也有隐私权问题?
隐私权这私权之所以被提出并且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关键在于人们对个体的人的差异性的认同以及法律规范内个人生活的不受谴责。而现在,捐款者名单公布了,无论捐款多者还是捐款少者,实际都在经历一次道德谴责,这就与我们追求的隐私受保护背道而驰了。
因此,我们真正应该审视的,恰恰是这种做法本身。
慈善~低调?难道想让部分人私吞善款?或者是,低调的,杯水车薪?
高调的捐款,最主要是为了激励那些有钱的企业家都来做好事、捐款,我愿意牺牲了自己,来提倡大家一起一起捐款!!!
你说陈光标先生是作秀,试问你会拿十几个亿来作秀吗?我觉得作为一个企业家,捐款都不可能低调的,这样一方面对自己不公平(如果低调捐款,明明自己捐了,人家不知道还以为没捐),另外主要的一点,就如陈光标先生所说,我高调的捐款,最主要是为了激励那些有钱的企业家都来做好事、捐款,我愿意牺牲了自己,来提倡大家一起一起捐款,这么多的荣誉证书,的确我很开心和自豪!
高调慈善的利益
陈光标以高调慈善扬名之时,其公司业务也随之壮大。
这两年,陈光标自称已成为中国最大的环保拆迁公司。其黄埔公司接过的引人注目的业务有迎国庆60周年长安街拓宽改造拆除工程、商务部老办公大楼拆迁、奥运会结束建筑物辅助拆除工程、央视过火楼金属幕墙拆卸等官方拆迁工程。
一位拆迁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陈光标的慈善之名为他的公司带来了不少生意机会。基于中国“首善”的名号,很多地方政府都会给陈光标一个面子让其入围,而如北京的这几个工程,政治意义很重要,选择都有一套自己的标准,而陈光标的慈善名气是决定性因素之一。
央视过火楼金属幕墙拆卸是陈光标2010年拿下的大单之一。2010年4月,江苏黄埔接到北京城建集团央视项目总承包的邀请招标,7月23日中标,8月初,江苏黄埔的施工队伍进驻施工地点。
4月20日,本报记者来到央视园区北门处,发现整个拆迁工程已近尾声,过火的北配楼外周围已搭着网架,新的建筑材料已在进行安装。
几位身着“江苏黄埔”字样迷彩服的工人告诉记者工程已经完工,目前的少数工人主要是装运机器设备,至今已施工近8个月。当问及工程量时,几位工人都表示没有确切地了解:“应该有几万平方米,具体的只有陈总知道。”
而对于此次拆卸的总工程量,无论是总承包的北京城建集团,还是承接工程的江苏黄埔都没有给出明确的数字。记者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过火面积可以作为拆卸量的参考,应在25000平方米左右。
至于此次拆除的经费,记者了解到,江苏黄埔采取“以料抵工”方式,即用拆卸下来的“废料”代替拆除费,陈光标此前曾表示,整栋楼拆卸下来,“废料”再利用,可产生约2000万元左右的价值。但具体数额,记者联系江苏黄埔并没有得到回应。
一位熟识陈光标的拆迁行业人士称,陈光标从事慈善是名利双收,一笔漂亮的捐款可以拉近与地方政府领导的关系,基于陈光标在人脉和慈善的铺垫,获得地方政府项目就容易多了。一些大工程,陈光标也动用了普通竞争者无法企及的政府关系,这也导致其他竞争者纷纷铩羽而归。
2010年9月18日,陈光标家乡的泗洪县化工厂整体资产拍卖,底价为2450万元,该项目为江苏黄埔副总陈景标竞购成功,价格为2020万元。而据知情人士透露,陈景标随后以2700万的价格转给浙江某公司轻松获利。
据本报记者调查,此次拍卖活动实为当地政府干预行为,主持此次拍卖的宿迁市茂盛拍卖公司向记者表示,这次拍卖并非市场行为,政府已提前打过招呼,因此现场虽有多人参与,但当时却只有陈景标一人举牌。
一位参与此次竞标的人士向记者透露,此次竞标中,后来从陈景标处转手的浙江某公司当时就在竞标现场,但一直没有举牌,而是等待陈景标竞得后再从其处购买,此次拍卖,当地政府早已有安排,实为潜规则。陈光标在地方政府间影响力可见一斑。
迄今为止,陈光标最大一笔捐赠当属2009年捐建南京黄埔防灾减灾培训中心,数额达1.3亿,也是被评为2010年“首善”的重要因素之一。据陈光标所言,该中心建好后,他又陆续捐赠了数千万的设备。
在该中心建好后,黄埔公司从位于南京汉中路89号的金鹰大厦23楼C座搬至于此,一位曾在此处采访过陈光标的记者表示,陈光标的办公室就位于此楼中,“里面很大、很豪华。”
记者看到,江苏黄埔并未在该中心门口挂牌,在官方网站上也未标注公司具体位置。据记者调查,该地块属于江苏电力公司所有,当年被地方政府以公益事业为名划拨给江苏黄埔暂时使用,一位南京国土局内部人士透露,近日,陈光标曾派人到局里询问该地块产权转让事宜。
一位南京地产界人士表示,这两年南京地价疯长,而该中心10米之内为新开建的地铁3号线,该地块已价值数亿元,如今看来陈光标未雨绸缪已久。“中心刚建好,陈光标就将公司搬了进来,现在又在筹划产权转让,怎么看都不像一次正式的捐赠,称之为投资房地产更为贴切。”
捐款是一个好事,没有必要反对,他毕竟在帮助人,比大多数有钱人强的太多了,也许在处理上有些问题,毕竟是小节,没有必要太较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