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给差评遭外卖员上门威胁,外卖员的做法有何不妥?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随着网络消费行业的快速发展,人们越来越习惯并享受于网络消费所带来的快捷、便利,但与此同时,一些购物活动中的矛盾纠纷却并没有因为网络交易的“不碰面”而有所减少。近几年,因消费者购物后给“差评”而引起的矛盾冲突、恶意报复屡见不鲜,让人禁不住地问,“差评”为何成了消费者的“雷区”?
消费者评价货物好坏,可能会存在许多个人主观因素,但是作为消费者,“评价权”本就是每一个顾客应有的权利。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或社会公俗明确消费者必须打“好评”,那给差评又有何不可?
此外,有人说过“顾客就是上帝”,再说消费者给出的“差评”也仅仅是个人真实感受的文字体现,消费者花了钱没有买到自己想要的产品,也会觉得心疼委屈。作为商家,本应以此为警示,不断改善经营手段,提升产品服务的质量,又怎能动手打人!
当然,女子给差评遭外卖员上门威胁,给差评是每个消费者应有的权利。但,外卖员上门威胁还要200元的赔偿,最后平台提出补偿100元优惠券,确实有点过分了。
像这种事情在网购中并非没有出现过,但这更不能成为外卖员上门威胁的借口。正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斜”因为给个“差评”都打上门的外卖员,外卖员和平台又如何能赢得消费者的尊重与信赖呢。
最后关于解决“差评”这个问题,首先平台和外卖员要合法、诚信经营,而这件事“女子给差评遭外卖员上门威胁,平台提出补偿100元优惠券”的做法确实伤透了消费者的心,此外外卖员、平台和消费者要好好交流沟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可以最大程度满足消费者。最后应该把保护消费者的“差评权”推行和落实到日常生活中。
这个外卖员明明是自己做的不对,还敢威胁别人,这样做太给平台招黑了,他很有可能因此丢掉工作,依我看必须扣他工资,开除他我也没意见,搞得我都不敢给人差评了。
外卖员这么做已经不是不妥了,而是侵犯了我国法律,将受到行政拘留,个人认为外卖员应该提高个人服务能力,而不是上门威胁。
到别人家里去威胁别人,并且恐吓他人,已经涉嫌违法了,我觉得差评没给错。
外卖人员已经构成了犯罪,和谐社会没有什么是沟通不能解决的,完全可以在解释清楚延误送餐的原因后请求谅解,再修改差评,毕竟大家都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