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商铺写字楼,该交多少税?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从2007年月1月1日起,成都市地税局实行对个人出租住房按综合征收率征收应缴税款的办法,综合税率分三个档次:月租金在1500元以下的,综合税率为4%;超过1500元(含1500元),不足5000元的,综合税率为8%;超过5000元的(含5000元),综合税率为12%。
此规定出台后,简化了以前复杂繁锁的计算方法,让老百姓清楚地知道自己出租住房需要交纳的税款,简易明了,易记好算,受到大家的广泛欢迎。那么,对于写字楼商铺等营业房出租,应交纳的税率是否有变化呢?答案是否定的。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态,目前适用综合征收率只有住房,因为商铺、写字楼这类房屋租金价格比较高,现行税法对出租此类房屋没有税收优惠规定,而且目前已将商铺、写字楼出租纳入日常的规范管理中,所以这次调整没有把非住宅纳入综合征收率范围内。此类房屋出租应缴税款的计算比较复杂,共涉及到6个税种,明细如下:
1. 营业税:房租的5%
2. 城建税:营业税的7%
3.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
4. 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1%
5. 房产税:房租的12%
6. 个人所得税:房租扣除相关费用后的10%
需要说明的是:按**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应按20%征收,成都市地方政府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暂按10%征收。
另外,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 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5%+(7%+3%+1%)×5%+12%=17.55%;
(2) 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须提供发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准予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注: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3) 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标准为800元;4000元以上的,扣除20%)
因此,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房租—房租×17.55%)—800] ×(1—20%)×10%
经综合计算,业主须交纳的税款占房租总额的23~24%之间(因系税务人员人工计算,难免稍有差异)。
给大家一个建议,由于上述计算相当复杂,如果你是写字楼商铺的业主,不必管这个繁杂的计算过程,只须记住:房租金额×23.5%(取中间值),这就是你所需要交纳的所有费用,误差不超过5%。
如果是个人私房出租用于经营的:
房产税=租金收入*12%;
印花税=租金收入*0.1%;
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
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
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
营业税=租金收入*5%;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