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处罚条例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保安处罚条例标准:
保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保安员证;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的;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的;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的;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的;
(七)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1、因玩忽职守、疏忽大意造成公司、员工人身、财产受到侵犯或者遭受损失者。
2、因工作失职造成本公司损失5000元以上者。
3、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监守自盗者。
5、对同事之间的矛盾视而不见,推波助澜甚至参与吵架者。
6、发现重大险情不上报,多次不履行职责者。
凡保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人每次给予50元罚款。
1、缺岗、空岗、脱岗、睡岗者。
2、上岗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者。
3、饮酒上岗或从事执勤无关活动者。
4、交接班时,对应交接事项未交接而造成失误者。
5、值班时间,电话私用,影响勤务者。
6、不请假外出,晚上不归者。
7、未经许可,擅自调班者。
8、对在公司办公区及生活区滞留的出租车及其它车辆和摊贩,视而不见者。
凡保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人每次给予20元罚款。
1、上岗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者。
2、值班上岗不按规定着装,仪表不整者。
3、对来访人员未能严格登记、检查而放行者。
4、利用工作之便向访客索要物品者。
5、因工作失当与访客发生争执者。
6、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和临时调动,顶撞上级者。
7、未能按时打扫值班岗卫生,造成保安室秩序混乱者。
保安岗上违纪处罚标准
凡保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每人每次给予50—300元罚款或予以开除。
1、因玩忽职守、疏忽大意造成公司、员工人身、财产受到侵犯或者遭受损失者。
2、因工作失职造成本公司损失5000元以上者。
3、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监守自盗者。
5、对同事之间的矛盾视而不见,推波助澜甚至参与吵架者。
6、发现重大险情不上报,多次不履行职责者。
凡保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人每次给予50元罚款。
1、缺岗、空岗、脱岗、睡岗者。
2、上岗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者。
3、饮酒上岗或从事执勤无关活动者。
4、交接班时,对应交接事项未交接而造成失误者。
5、值班时间,电话私用,影响勤务者。
6、不请假外出,晚上不归者。
7、未经许可,擅自调班者。
8、对在公司办公区及生活区滞留的出租车及其它车辆和摊贩,视而不见者。
凡保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人每次给予20元罚款。
1、上岗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者。
2、值班上岗不按规定着装,仪表不整者。
3、对来访人员未能严格登记、检查而放行者。
4、利用工作之便向访客索要物品者。
5、因工作失当与访客发生争执者。
6、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和临时调动,顶撞上级者。
7、未能按时打扫值班岗卫生,造成保安室秩序混乱者。
凡保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每人每次给予50—300元罚款或予以开除。
1、因玩忽职守、疏忽大意造成公司、员工人身、财产受到侵犯或者遭受损失者。
2、因工作失职造成本公司损失5000元以上者。
3、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监守自盗者。
5、对同事之间的矛盾视而不见,推波助澜甚至参与吵架者。
6、发现重大险情不上报,多次不履行职责者。
凡保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人每次给予50元罚款。
1、缺岗、空岗、脱岗、睡岗者。
2、上岗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者。
3、饮酒上岗或从事执勤无关活动者。
4、交接班时,对应交接事项未交接而造成失误者。
5、值班时间,电话私用,影响勤务者。
6、不请假外出,晚上不归者。
7、未经许可,擅自调班者。
8、对在公司办公区及生活区滞留的出租车及其它车辆和摊贩,视而不见者。
凡保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人每次给予20元罚款。
1、上岗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者。
2、值班上岗不按规定着装,仪表不整者。
3、对来访人员未能严格登记、检查而放行者。
4、利用工作之便向访客索要物品者。
5、因工作失当与访客发生争执者。
6、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和临时调动,顶撞上级者。
7、未能按时打扫值班岗卫生,造成保安室秩序混乱者。
凡保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每人每次给予50—300元罚款或予以开除。
1、因玩忽职守、忽大意造成公司、员工人身、财产受到侵犯或者遭受损失者。
2、因工作失职造成本公司损失5000元以上者。
3、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监守自盗者。
5、对同事之间的矛盾视而不见,推波助澜甚至参与吵架者。
6、发现重大险情不上报,多次不履行职责者。
凡保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人每次给予50元罚款。
1、缺岗、空岗、脱岗、睡岗者。
2、上岗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者。
3、饮酒上岗或从事执勤无关活动者。
4、交接班时,对应交接事项未交接而造成失误者。
5、值班时间,电话私用,影响勤务者。
6、不请假外出,晚上不归者。
7、未经许可,擅自调班者。
8、对在公司办公区及生活区滞留的出租车及其它车辆和摊贩,视而不见者。
凡保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人每次给予20元罚款。
1、上岗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者。
2、值班上岗不按规定着装,仪表不整者。
3、对来访人员未能严格登记、检查而放行者。
4、利用工作之便向访客索要物品者。
5、因工作失当与访客发生争执者。
6、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和临时调动,顶撞上级者。
7、未能按时打扫值班岗卫生,造成保安室秩序混乱者。
保安岗上违纪处罚标准
凡保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每人每次给予50—300元罚款或予以开除。
1、因玩忽职守、疏忽大意造成公司、员工人身、财产受到侵犯或者遭受损失者。
2、因工作失职造成本公司损失5000元以上者。
3、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监守自盗者。
5、对同事之间的矛盾视而不见,推波助澜甚至参与吵架者。
6、发现重大险情不上报,多次不履行职责者。
凡保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人每次给予50元罚款。
1、缺岗、空岗、脱岗、睡岗者。
2、上岗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者。
3、饮酒上岗或从事执勤无关活动者。
4、交接班时,对应交接事项未交接而造成失误者。
5、值班时间,电话私用,影响勤务者。
6、不请假外出,晚上不归者。
7、未经许可,擅自调班者。
8、对在公司办公区及生活区滞留的出租车及其它车辆和摊贩,视而不见者。
凡保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人每次给予20元罚款。
1、上岗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者。
2、值班上岗不按规定着装,仪表不整者。
3、对来访人员未能严格登记、检查而放行者。
4、利用工作之便向访客索要物品者。
5、因工作失当与访客发生争执者。
6、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和临时调动,顶撞上级者。
7、未能按时打扫值班岗卫生,造成保安室秩序混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