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构改革哪些部门是行政编制?哪些部门是事业编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乡镇党委政府机关设置为行政机构,包括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机关办公室,以及纪委、武装部等,使用行政编制,工作人员为公务员身份。除此之外,其他都是事业机构,使用事业编制。
乡镇事业单位包括农业服务中心、农经服务中心、社会事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以及财政所、司法所、食药所、国土所、工商所、林业站、水利站、畜牧站、乡镇卫生院,以及派出所、税务分局、运管、交警等,有的归乡镇党委政府管理,有的归县局管理,有的为派出机构,各地管理、权属不一,实际设置比较复杂。
乡镇事业单位中,有乡镇政府管理的,有县局垂直管理的;有统一设置的,有单独设置的;有几个乡镇综合设置的,有每个乡镇统一设置的;有全额供给的,有自收自支的。随着乡镇机构改革以及部门垂直改革,机构设置混乱,隶属关系混乱,名称职能混乱,人员编制混乱,给乡镇人事管理和经济发展造成了极大的不变。
这种情况各地的划分应该还是有差别的,一般情况下被称为中心的应该都是事业编。事业编制还分为一般事业编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具体的要看编办的编制文件中如何划定的。
你无需担心这个,如果你是事业编制,即便改革也进不了行政,你是行政的领导也不会把你放进事业。事业进行政乡镇领导无权决定,行政去事业决定权也是在县委。具体什么岗位是行政什么是事业,要看县编办批复的贵乡镇的三定方案。
改革后,乡镇事业机构由乡镇党委政府直接管理,县局只负责业务指导,不再内设或者派出,以便事权统一,规范管理,更好发挥乡镇事业机构职能。
改革后,乡镇新成立和保留的事业机构统一划分为公益一类,除乡镇卫生院外,使用全额编制,实行财政全额供给和保障。
基层乱的和马一样,真说不准。